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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许多立法确定由独生子女护理休假制度专家提出建议
我国许多立法确定独生子女护理休假制度专家的建议
总结经验上升为国家一级的立法
在我国逐渐进入老龄化社会的今天,制定许多法律来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建议在地方性法规实施一段时间后,判断其效果,总结相关经验后,在国家层面进行立法或修法。
□本报记者蒲晓磊
最近,在重庆从事媒体工作的黄乔,专门向单位请了独生子女护理假。
从3月1日起,《重庆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将实施。 根据条例,老年人是独生子女父母的,因病住院治疗,需要二级以上护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支持子女的护理照顾,全年累计不超过10天的护理时间,护理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黄乔休假的时候很顺利。 在她看来,条例中需要规定休假条件,赋予员工休假的权利,防止员工滥用护理假。
目前,我国已有许多省份通过地方立法建立了独生子女护理休假制度。 其中,福建、湖北、黑龙江、广西、海南、重庆6个省区市在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配套法规中规定了独生子女护理假,河南、广州通过地方计划生育管理规定确定。
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李明舜近日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认为,在我国逐渐进入老龄化社会的今天,许多立法确定护理休假有助于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并在地方性法规实施一段时间后,判断其效果,得出结论。
独生子女家庭养老问题出现
今年清明节假期,在北京市某事业单位工作的张岩(化名)回到河北老家后,发现父亲喜欢健身,每天走五六千步。
我知道你在北京有压力,我们也没什么用。 能做的就是锻炼身体,身体健康,不给你添麻烦。 张岩的妈妈对他说。
张岩告诉记者,虽然父母的行为让他感到有些伤心,但作为家里的独生子,确实有很大的压力。
像张岩这样的家庭,在我国不少。
在我国现有的4亿5000万户家庭中,独生子女家庭约1亿6000万户,约占三分之一。 全国政协委员、农工党青海省委主委张周平在建议中列举了这样的数字。
作为20世纪70年代计划生育政策实施以来,积极响应国家号召的第一代独生子女的父母,其家庭正在逐渐成为老年人空进入巢穴期。
目前,在快节奏、高压力的社会氛围中,独生子女在父母生病住院期间,必须维持生活、抚养子女、照顾父母、支付高额的医疗康复费用,许多家庭疲惫不堪、无法承受社会巨大的经济和精神 张周平说。
兰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李志强也同样观察到,独生子女家庭养老问题,现已成为普遍的社会问题。
计划生育政策改变了以家庭为首要载体的养老模式。 进入老龄化社会后,这些家庭群体没有了以前流传下来的养老模式的功能支持,无法享受代际照顾、照顾、赡养。 李志强说。
杭州师范大学人口研究所原所长王聚酯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随着我国进入老龄化社会,计划生育政策早期一代独生子女的监护人占全体老年人口的比例较大,个别独生子女家庭不构成社会问题,但当这类家庭上升到数千万、数亿时,我国
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山法工委在解读《重庆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时表示,目前在家庭结构小型化的趋势下,家庭照顾护理越来越困难,特别是独生子女的老年父母生病住院期间,难以得到护理照顾, 介绍了这是老年家庭赡养中越来越突出的问题,且自身难以克服,迫切需要政府、社会越来越多的关怀和援助。
许多法律规定了独生子女护理假
张山解读时提到的情况也是许多规定独生子女护理假的立法的初衷。
最初由地方立法规定独生子女护理假的是河南省。
年5月,根据新修订的《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独生子女的父母满60岁后,住院治疗期间,其子女每年累计享有不超过20天的护理假,护理假期间视为上班。
《广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与管理规定》确定,独生子女父母年满60岁以上,因病住院治疗期间,其子女可享受护理假,每年累计不超过15天。 在护理假、护理假期间,职工所在单位应当保障职工工资的发放,同时不影响职工的福利待遇和全勤考核奖。
福建省首次对地方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作出了相应的规定。
根据年3月1日起施行的《福建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独生子女父母年满60岁,因病住院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支持其子女的护理照顾,每年累计不超过10天的护理时间,护理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和福建省一样,黑龙江、湖北、广西、海南、重庆也在与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相结合的地方性法规中,确定了独生子女护理假。
今年1月,全国老年人事务所在网站上发布了信息。 据悉,截至年底,已有8个省通过地方立法建立了独生子女家庭老年人照顾假制度。
值得观察的是,在这些省份中,湖北和黑龙江省将护理假的享受范围扩大到了所有孩子。
黑龙江省表示,老年人生病住院期间,有孩子的公司应给予其陪护假。 独生子女陪护假每年累计20天,非独生子女陪护假每年累计10天,陪护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根据湖北省规定,照顾赡养人、赡养人因失能或生病住院的老年人,用人单位应当提供便利,每年累计10天以上的护理时间。 独生子女护理失败或因病住院的老年人,每年的护理时间应累计15天以上。
对此,湖北省老年人事务所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越来越多的老年人可以享受子女的亲情照顾,也不用用人单位拒绝独生子女就业。
多休独生子女护理假,与实行计划生育政策的家庭是呼应的,如果这项规定能够真正落地,将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李明舜说。
委员提议了全国统一立法
今年两会期间,许多代表和委员建议国家立法规定独生子女护理假。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历史研究所研究员俞金尧在《关于制定独生子女父母养老政策的建议》中提出,各地将实践中的独生子女护理假上升为国家政策,或适当延长独生子女探亲假的时间。
由于行省少且护理假期长短不同,在全国范围内发生了不公平和不均衡的问题,给全社会营造了尊老爱老的氛围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张周平表达了这样的担忧。
为此,张周平建议,为了让独生子女的父母得到人性化的照顾和护理,在国家一级发放独生子女带薪假期,陪伴老年人的父母。
张平说,独生子女护理假不仅要给孩子休假,还必须采取相应措施。
张平建议在假期,社区医疗服务站和民办居家养老机构进行独生子女照顾、医疗培训,配合短期入住、上门护理等配套服务,实现独生子女家庭医养结合模式的有机结合。 独生子女家庭中子女和父母偏远地区参加医疗保险的,父母的医疗保险允许转入独生子女户籍所在地,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政策暂时不能允许父母到独生子女户口所在地参加医疗保险,或者单位不能给独生子女请假的,在父母生病住院期间,补助独生子女的护理费。
如何让孩子的看护假落地,一直备受关注。 各地立法以来,也经常出现假期是否被挪用、公司负担是否增加等担忧。
王聚酯认为,任何政策和法律,如果实施,都面临如何执行的问题,上述疑问确实有可能发生,但这些问题可以在实施中加以调整和完善。
对此,全国人大代表、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企业营销总企业营销经理张晓庆表示,以独生子女护理假期为代表的养老普惠政策,不仅应上升为每个地方时间不同、力量大小不同的实践探索,还应上升为国家级权益保障法规
张晓庆建议将独生子女护理假纳入劳动法,采取配套措施推进落实。 例如,对实施独生子女护理假的公司,在财税方面给予一定的政策激励,对违规公司予以惩戒。
原标题:我国多数立法确定独生子女护理休假制度专家提出建议
标题:“多地立法确定独生子女护理假制度 专家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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