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356字,读完约1分钟

天津:从4月开始,社会保障缴费基数标准提高到3364元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日前发布通知,天津市全年用人单位和职工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基数最低标准从去年的3159元提高到3364元,最高标准从去年的15795元提高到16821元。

据悉,天津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7284元,月平均工资为5607元。 用于计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84876元,月平均工资为7073元。

另外,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支付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为7073元。 如果确实有困难,可以在7073元和3364元之间选择明确的缴费基数。 无雇佣单位的个体经营者和灵活就业人员支付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基数为3364元。

原题:天津:从4月开始,社会保障缴费基数标准提高到3364元

标题:“天津:本月起社保缴费基数标准提至3364元”

地址:http://www.s-erp.net//sddc/1032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