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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将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医疗救助范围
中央广播电台3月29日消息(记者马宁)新的《厦门市医疗救助办法》近日正式公布,将于今年7月1日起实施。 新政将进一步健全多层医疗保障体系,减轻投保人因自身负担医疗费超重带来的经济负担。 然后保障范围进一步扩大,服务也更加方便,医疗救助对象不需要一次跑,最多可以一次跑。
研究表明,新修订的《办法》进一步完善了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减轻了投保人因自身负担医疗费超重而产生的经济负担。 新方法整合保障对象,扩大范围,将残疾人、符合条件的职业病患者纳入其中。 保障标准也得到整合和提高,在各区现有政策的基础上高度统一了全市标准。
这次修改整合了保障对象,同时扩大了范围。 救助对象增加了革命五老的遗孤,增加了用人单位已经不存在或无法确认劳动关系且符合条件的职业病患者等。 在厦门市就业或创业,持有比较有效的居住证一年以上,有一定地址,近两年内累计缴纳社会保险费一年以上,当月正常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非厦门户籍的外地劳动者。 同时经民政部门认定,扣除当年家庭个人自有医疗费用后,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财产低于本市低收入家庭标准的,属于疾病支出型贫困常住人口,它是厦门市的医疗救助对象,适用该社会救助制度。
医疗救助系统自动整合各部门救助对象数据的新闻、全市医疗救助管理系统,服务更加完善,结算方法也更加简化,救助费用一站式即时结算。 符合医疗保险支付规定但不能及时刷卡结算的个别情况,医疗救助对象先用现金垫付医疗救助应支付的医疗费,然后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审查结算。
原标题:厦门将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医疗救助范围
标题:“福建厦门将外来工纳入医疗救助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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