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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银行等4个部门:新增金融资金优先满足严重贫困地区
人民银行、银监会、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保监会15日发表相关意见,要求金融部门新增金融资金优先满足深贫困地区,新增金融服务优先布局深贫困地区,1年前深贫困地区贷款增速每年超过所在省(区)市)贷款平均增速哦。
《关于支持严重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金融支持意见》要求加大对严重贫困地区的扶贫再贷款的倾斜,到明年,每年严重贫困地区的扶贫再贷款占所在省(区、市)的比例要超过去年同期水平。
意见要求银行领域的金融机构改善完全的差异化融资管理,合理筹集融资资源,适当延长融资期限,更好地满足贫困地区群众的合理融资诉求。 加强筹资录用管理,全力做好贫困地区转移金融服务便利扶贫工作。
意见强调,必须拓宽深贫困地区的直接融资渠道。 对深贫困地区符合条件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加快考核进度。 为支持符合深贫困地区条件的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扶贫票据、社会效益债券等债务融资工具筹集资金,实行会费减半的优惠。 快速发展保险产品,到年底,实现深贫困地区贫困人群医疗补充保险广泛覆盖,政策性农业保险乡镇全面覆盖。
意见中,将优先下沉深贫困地区的金融据点,目标是到年末实现覆盖深贫困地区整个行政村的农业支援取款服务。 全面开展信用乡镇、信用村、信用客户的设立,到年实现贫困地区档案制卡和贫困家庭信用体系建设的全面覆盖。 严格扶贫项目贷款审批管理,不借扶贫名义违法举债违反融资上的其他项目。
意见认为,优化银行领域对金融机构的监管审查,贫困地区银行领域金融机构个人积分扶贫贷款不良率在自身各贷款不良率年目标2个百分点以内的,可以在监管部门的监管评估和银行内部审查中给予一定的容忍度。 完善融资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加强金融点对点扶贫新闻对接共享、专项融资统计,提高贫困地区脱贫攻坚金融政策的实施效果。
原标题:中央银行等4个部门:新增金融资金优先满足深贫困地区
标题:“央行等四部门:新增金融资金优先满足深度贫困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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