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638字,读完约2分钟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近日开始对中国大陆和台湾多家公司生产的电子成像装置进行“337调查”,明确了是否存在专利侵权行为。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发表声明说,相关产品主要是具有图像处理功能的手机和平板电脑等设备。 这项调查包括中国大陆的华为技术有限企业、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和台湾的宏达国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在内的8家公司。

声明称,美国新罕布什尔州燃点技术企业于今年5月23日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起诉美国进口及在美国市场销售的上述相关产品侵犯了该公司的专利,要求启动“337调查”,并发布了排除令和禁止进口令。

美国的所谓“337调查”最初被命名为《1930年美国关税法》第337条,之后经过了几次重大修改。 根据该条款,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有权调查专利和注册商标侵权的申诉,也进行商业机密盗用、商品包装侵权、仿制和虚假广告等复制品的调查。

“美对中国电子成像设备发起“337调查””

根据手续,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在开始“337调查”后,必须在45天内明确最终裁断的目标时间,尽快完成调查,一般案件需要在一年内做出判决。 如果关联公司被裁定违反第337条,则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发布同一产品的排除令和进口禁令,意味着关联产品将完全失去进入美国市场的资格。

“美对中国电子成像设备发起“337调查””

今年以来,美国对中国产品发起了多次“双反”调查和“337调查”,贸易保护主义明显高涨。 从制裁中除去个别产业,被调查的产品大部分都受到贸易制裁。 商务部多次表示,希望美国政府恪守反对贸易保护主义的承诺,共同维护自由、开放、公平的国际贸易环境,用更合理的做法妥善解决贸易摩擦。

标题:“美对中国电子成像设备发起“337调查””

地址:http://www.s-erp.net//sddc/1217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