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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时间21日,美国电子商务领域迎来了历史性时刻。

美国电商对科技股全面征税下跌

昨天,美国高级法院以5比4的投票推翻了1992年的判决。 那一年的判决使互联网基本上成为免税区。 该判决规定,零售商如果在某个州没有实体店,就不必纳税。

但是,这次的高法院判决维持了南达科他州法院去年通过的法律。 法律规定,州外网络零售商在该州的年销售额达到10万美元或进行200多起州相关交易时,必须向该州纳税。

据一份报告估计,高法院的这一判决将打开新的政府收入来源,每年税收收入将增加130亿美元。 但是,这对电子商务公司来说不是好消息。 许多企业的股票大幅下跌,亚马逊短线跌幅达到1.2%,易贝跌幅约1%。 wayfair、overstock、etsy和shopify都下跌了2%以上。

有悲伤的人,也有高兴的人。 美国全国零售联盟发表声明。 20多年来,零售商们一直在等待这个的到来。 因为,他们认为终于在实体零售商和网络零售商之间展开了公平的竞争空之间。

在线上有很大差异的美国要交税

一项税收政策的一些变化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影响? 对中国观众来说可能很难理解,这是因为中美两国之间的费用差异。

我国的商品价格实际上是税后的价格美国的商品价格是税前的价格客户在后付款时需要额外支付费用 但是,由于历史的原因,现在美国的零售领域形成了在线上的巨大差异。

迄今为止,美国的网络购物沿用了几十年前的规定。 也就是说,如果一个州的网络购物业者所在,而另一个州没有物理业务,那么在该州的顾客只要从该业者那里买东西,就不用纳税。

例如,加州的费用税率为9.25%,如果在当地商场买手机消费1000美元,实际支付额为1000美元加上92.5美元的费用税。 但是,如果向电子产品运营商b h购买同样的手机,可以免除92.5美元的费用税。 因为b h在加州没有实体业务。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税收差异呢? 这其实是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 1967年的美国开始盛行电话购物,但邮购业务的规模还很小,为了鼓励这种费用形态的迅速发展,美国高级法院判断不需要征收州际费用税。 到1992年,美国高级法院再次重申了这一规定。

随着网络零售时代的到来,这项规定给新兴的电子商务领域带来了不小的震动。 新税法不应冲击EC平台的销售,但业内人士认为不会影响长期领域的快速发展。 毕竟,新税法只是填补了美国税法几十年的漏洞,现在的电商也足够强大了。

标题:“美国传来"超级大信息":电商步入全面征税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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