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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资产投资企业管理办法发行债转股必须遵循市场化法制化

陆敏表示,银保监会近日以规章形式正式发布《金融资产投资企业管理办法(试行)》,强调债转股必须遵循市场化、法治化的基本原则。 金融资产投资企业和各参与主体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自主、平等协商开展债转股业务,确保清洁转让、真实出售,反复定价市场化,切实防止公司风险转移给银行领域的金融机构和社会公众,带来利益冲突和弊端

“金融资产投资企业管理办法发布”

《办法》确定了设立、变更和终止金融资产投资企业的要求。 确定了金融资产投资企业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属性,规定了国内商业银行设立为主要股东,规定了各机构投资入股金融资产投资企业的条件,确定了行政许可条件和手续要求。 《办法》并要求强调开展债转股及其配套工作。 鼓励债转股,并允许多种模式开展债转股工作。 所需资金规定金融资产投资企业完全利用各种市场化方法和渠道筹集。 业务规则要求严格遵守清洁转让和实际销售,有效实现了风险隔离,严格防止了利益冲突和利益运输。

“金融资产投资企业管理办法发布”

《办法》还强调全面风险管理和风险隔离,要求金融资产投资企业建立组织健全、职责分明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多层次、相互联系、比较有效平衡的风险管理机制。 要求金融资产投资企业与其控股或参与资本的商业银行之间建立防火墙,在资金、人员、业务上比较有效地隔离,防范风险感染。

“金融资产投资企业管理办法发布”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办法》的出台,有利于金融资产投资企业有序开展市场化债转股各项业务的降杠杆工作稳步推进,有利于提高质量和效率。 下一步,银保监会将继续加强对金融资产投资企业各项业务的指导和监管,及时跟进债转股业务开展情况,进一步推进公司降杠杆业务,引导债转股规范操作,切实防范风险。

“金融资产投资企业管理办法发布”

原标题:根据金融资产投资企业的管理方法发行债转股必须遵循市场化法制化

标题:“金融资产投资企业管理办法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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