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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全面整治设施农业违法违规问题
【纪乐】对比近期媒体曝光的六合成观光园问题和国家土地督察北京局指出的北京市部分区设施农业违法改造问题,北京市农委于年6月22日印发了《北京市农村就业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设施农业集中清洁整治工作的通知》,7个重要 要把全面整治设施农业违法行为问题作为专项工作来抓,坚决制止拆除违法用地、建设私人大棚的不良风气,全面整治农业大棚私人庄园改建等混乱局面,切实抓好设施农业集中清理整治工作,、 实现应按照分类法解决和拆除有问题的设施,坚决杜绝违法行为占用基本农田和耕地。
第个是进行全面的调查,查明真相。 各区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全面清查本辖区内所有设施农业,进一步明确设施农业基础数量,将清查的违法违规建设的农业设施纳入问题登记簿。 整理现有的设施农业管理总账,重新填写设施农业管理总账中不包括的并入账。 对违法建设的农业设施,必须进行问题类型的区分,是属于大棚违法类型还是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违规配套设施,年《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北京市农村就业委员会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北京市农业局贯彻支持设施农业快速发展 清查期间要加强日常巡逻,坚决遏制新的违法违规行为。
(/s2 ) )第二,引出改善点并分类处置。 结合全面资源管理工作,对集中资源管理整治过程中发现认定的大棚,各区按照市规划国土委员会制定的《大棚类设施农业项目违法违规用地整治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认真整理整治。 对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相关设施,各区必须按照《标准》认真组织整治改进,建立账面销售制度。
三、全面核查和规范土地流通合同。 结合对设施农业的全面清查,组织区管理系统应当收集与设施农业有关的土地流通合同,逐一审查,完善未确定耕地红线的利用、双方耕地保护责任和义务、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等土地流通合同; 对违反法律法规要求的合同,受让人不同意完整的,指导转让人直接解除土地转移合同。 必要时可以通过司法诉讼解除。
(/S2 ) )四是加强普及,树立耕地红线意识。 全面检查并登记年以后设置的警示牌等,然后检查陷阱。 补充设施农业集中区域和周边未设置主要道路的,在设施农业园区明显位置设置警示牌、公告等,督促生产经营主体和群众遵守法律法规,不得在耕地上非法建设、租赁、购买塑料大棚。 村级应当与设施农业的生产经营主体签订《加强设施农业建设和管理责任书》。
五(完全设施农业管理登记簿。 各区确定设施农业登记簿建设和管理的具体农业部门,组织领导镇(乡)村共同做好设施农业登记簿的动态管理。 对日光温室、大棚、连栋温室等农业设施进行收款管理,按照代码规则对收款农业设施进行编码,实现一村一本、一棚一档,农业设施记载在账上,代码记载在架子上。 各区应当将设施农业项目流转情况和土地流转合同编号纳入管理登记簿; 为了检查设施的农业用地性质,在管理处的帐上填写图斑编号、图斑gps等新闻。
六、全面实行设施农业备案制度。 设施农业整理整治期间,全市暂停设施农业新建或扩建的备案工作,未完成整理整治工作的区不得恢复备案手续。 各区要组织有关部门整理现有设施的农业备案情况。 根据72号文的要求,年以后根据备案建设的,按照程序进行复审。 把没有申报的东西分类处理。 符合备案条件的,及时补办备案手续。 分散,农民自建的农业设施由村委会统一负责组织备案手续。 或者新建扩建设施的农业项目必须履行备案手续。
七(是建立长期的监管工作机制。 各区结合本地区设施农业快速发展现状,对比近年来设施农业建设和利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依法承担责任,细化监督措施,确定监管对象,重点夯实监管责任。 各区要全面落实设施农业备案制度、登记簿管理制度、问题处理制度、处罚制度等。 要建立日常巡逻报告制度,在市级开展季度抽查,确保年度涉农区全面覆盖,确保全年涉农镇(乡)全面覆盖; 镇级执行月球检查,确保每月的村庄全部覆盖; 开展村级日常巡察,确保每月全部设施农业全面覆盖,实行巡察结果分级报告制度,形成目标确定、上下一体化、部门联动、职责明确、标准统一的长期业务体制。 对各种设施农业项目的建设和补贴进行严格把关,严格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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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北京将整治设施农业违法违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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