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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出台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原油等货物期货市场对外开放
本网北京3月20日电(记者孙博洋)据财政部网站报道,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和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支持原油等货物期货市场对外开放税收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支持原油等货物期货的市场对外开放。
《通知》规定,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或者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以及与其设立的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包括境外经纪机构)从事中国境内原油期货交易取得的所得(现 境外经纪机构在境外向境外投资者提供中国境内原油期货经纪业务取得的佣金收入不是来自中国境内的劳务收入,不征收公司所得税。
根据《通知》,从原油期货对外开放之日起,境外个人投资者投资中国境内原油期货取得的所得,3年内暂时免征个人所得税。
《通知》还要求,经国务院批准对外开放的其他货物期货品种,按照本通知规定的税收政策执行。 《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标题:三部门出台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原油等货物期货市场对外开放
标题:“三部门出台税收优惠政策来支持原油等货物期货市场对外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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