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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出了新的要求
黑龙江省日前确定全面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严格农产品质量安全流程监管,增加该省绿色高质量农产品供给,保障老百姓舌尖安全。
这一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明确各部门监管职责,确保各环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无缝衔接。 严格源头管理,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和风险判断要点防治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农业栽培用水污染等,逐步建成覆盖污染物进入农田链条规模以上的生产基地,覆盖储运环节的监测互联网。
黑龙江省全面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经营责任制和承诺制,农产品生产公司、畜禽屠宰公司、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负责生产的农产品质量安全。 并加快农业地方标准制定和各种标准的集成转化,以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技术为主,完全补充适合该省农作物生产的农业地方标准,指导生产主体按标准生产农产品,比较有效地提取优质。
为了推进质量可追溯管理,黑龙江省逐步扩大可追溯范围和规模,按照农产品生产记录、新闻查询、溯源、追究责任、召回产品的标准,鼓励和强制公司落实生产主体责任 此外,还将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纳入农业综合执法范围,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颁奖举报制度,使违法违规生产行为无处可躲。
原题:黑龙江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出了新的要求
标题:“黑龙江省对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管提出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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