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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第一个公职律师专业委员会在营口成立
3月7日,营口市法律界人士局、市律师协会召开营口市律师协会公职律师专业委员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实务会议,标志着营口市在全省率先建立公职律师专业委员会制度正式实施。
营口市现有23名公职律师分布在法制、行政执法等部门和岗位,在维护本部门自身合法权益、编制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行政执法、法制推进教育和法律咨询工作、维护依法行政、提高决策水平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公职律师是指在党政机关专门从事法律工作或者担任法律顾问,具有律师资格或者法律职业资格,并按照规定取得公职律师证书的党政机关公职人员。 公职律师履行法律顾问职责,代表所属单位从事法律服务,在执法活动中不得在《律师法》规定的会见、阅卷、调查取证和询问、证据、辩论等方面享受律师的职业权利,从事有偿法律服务,如律师事务所等
公职律师专业委员会的设立,是为公职律师搭建平台,组织指导全市公职律师贯彻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巩固正确的政治方向,规范精细化做好公职律师工作,在各行各业开展法律服务工作, 目的是不断加强公职律师工作的学习培训力度,提高素质能力,提高公职律师的职责履行水平,逐步发挥公职律师的作用。
原标题:辽宁省第一个公职律师专业委员会在营口成立
标题:“辽宁省第一个公职律师专门委员会在营口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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