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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春节期间共查处24起违法烟花爆竹事件

截至2月21日下午,沧州市共调查24起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事件,处罚治安拘留22人,其他处罚2人。

从年11月16日起,沧州市决定在市区(廊沧高速、京沪高速和黄石高速公路的包围区域内)全面禁止销售、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2月15日以来,沧州市各方开展禁止销售烟花爆竹的巡逻管制工作,将市区细分为730个巡逻电网,出动人员17688人,车辆1894辆。 在此期间,警方投放了14架无人机,对市区禁区进行高空侦察巡逻,对非法燃放烟花的爆竹人员一律拘留。

“河北沧州市春节期间查处24起违法燃放烟花爆竹案件”

原标题:沧州市春节期间共查处24起违法烟花爆竹事件

标题:“河北沧州市春节期间查处24起违法燃放烟花爆竹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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