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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审查的结果是任免干部的依据

记者22日从审计署获悉,审计署发布了新修订的《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确定了内部审计职责范围,涉及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内部管理领导经济责任审计等12个项目,将于3月1日起施行

所谓内部审计,《规定》在总则中对本单位和所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实施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建议,为促进单位的完整治理、目标实现活动确定定义。

新规确定了内部审计职责范围,涉及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内部管理领导经济责任审计等12个职能。 与以往规定相比,增加了对国家重大政策措施情况的贯彻、规划、战术决策、重大措施和年度业务计划执行情况的考核、对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履行情况的考核、对境外机构、境外资产和境外经济活动的考核,促进了对发现问题的改善工作的落实

“内审结果将成任免干部重要依据”

新规则从两个方面规范了内部审计的独立性。 一是进一步健全有利于保障内部审计独立性的指导体制。 例如,按照新规定履行内部审计职责的单位,应当在单位党组织、董事会(或主要负责人)的直接指导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二是建立内部审计师的独立性约束和保护制度。 例如,新规定规定,内部审计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内部审计职业规范,忠于职守,独立、客观、公正、保密,不得参与可能影响独立、客观审计职责的履行。

“内审结果将成任免干部重要依据”

审计署法规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公司内部要加强内部审计结果的运用,建立内部审计发现问题的改进机制、重大违纪问题的线索移送机制等。 新规确定,内部审计机关应当加强与内部纪检监察、巡视、组织人事等其他内部监督的合作,内部审计结果及改进情况应当作为审查、任免、奖惩干部和相关决定的重要依据。

“内审结果将成任免干部重要依据”

原题:内审的结果成为任免干部的依据

标题:“内审结果将成任免干部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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