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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监管新建商品房防止开发商挪用

武汉市政府日前公布的《武汉市新建商品房资金监管办法》建立了统一的新建商品房资金监管体系,对新建商品房资金实行全程监管,一对一设立监管账户,确保商品房资金用于商品房项目的工程建设。

该监管办法要求新建商品房采用专家专用存款、专项资金专用大体。 房地产开发公司在申请预售许可证前,应当选择与监管机构签订合作合同的商业银行,设立新建商品房监管专用账户,并与监管机构、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书。 此外,凡在一张商品房许可证上指定预售的所有房屋,只能设立一个监管账户。

“武汉市出台《武汉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

购房人支付的所有购房款和银行支付的住房贷款,不直接进入房企独立账户。 监管办法规定,房企应当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注明监管账户等消息,协助商品房购买者将房价价款直接存入项目监管账户,不得直接收取任何性质的房价价款。 购房人申请商品房贷款的,贷款银行应当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将贷款直接转入监管账户。

“武汉市出台《武汉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

武汉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武汉将通过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管理系统,对新商品房预售资金进行网格化管理。 监管周期从颁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到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完毕。 对支付工程建设等费用的预售资金实施要点监督管理。

“武汉市出台《武汉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

原标题:武汉监管新建预售款,防止开发商挪用

标题:“武汉市出台《武汉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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