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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过去的十多年中,更多的外国公司向中国公司提出仲裁申请,不仅仲裁金额上升,仲裁结果大部分以中方失利告终。 国际金融危机发生后,与中国公司有关的海事纠纷、贸易纠纷进入了高发展期。 如何看待金融危机后仲裁模式的快速发展,《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近日特别采访了国际商事仲裁机构联合会委员、澳大利亚国际贸易仲裁中心主席doug jones。
《第一财经日报》:你认为国际金融危机前后,国际仲裁中事件的数量和领域分布有那些变化?
杜格:国际金融危机过后,仲裁案件数量明显增加,特别是大宗商品价格波动、造船、基础设施和财产波动行业。 虽然现在已经过了案件增加的高峰期,但是案件数量与国际金融危机之前相比处于上位。
日报:随着中国境外投资步伐的加快,你认为中国公司出海面临着更大的法律挑战吗? 哪个领域的公司的海外业务容易出问题?
doug :我个人认为,面临更大法律挑战的问题一定会发生。 目前,中国公司已深入参与国际半导体、建筑、矿产开采与加工、石油和天然气等领域。 随着中国海外直接投资的增加,中国公司需要更熟练地掌握国际商务和投资者仲裁。 因此,为了使该仲裁地保持中立的态度,支持国际仲裁法律制度,需要充分理解如何选择合适的仲裁地点。
日报:在过去的十年中,中国国有公司和民营公司在澳大利亚的资源领域掀起了投资高潮。 但是,中国经济从年开始放缓,对海外资源的诉求下降。 在这种情况下,中国前期在澳大利亚的投资会面临越来越多的冲突风险吗?
doug :我认为确实如此。 我认为随着中国企业自身随着中国经济增长的一些变化进行调整,有可能会引起关于合同重新谈判和前期投资修改的潜在纠纷。
日报:数据显示,目前与中国相关的国际仲裁案例大部分都以中国企业的失败告终,您对此有何建议?
doug :考虑到中方在国际仲裁中日益增加的诉求,我认为要赢得仲裁,中国公司有必要切实听取和采用经验丰富的国际仲裁组织的意见,使中国公司的仲裁获胜最大化。
标题:“中国投资澳洲资源存风险隐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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