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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联邦政府将与安全情报机构通信监听的数据保存改革进行比较,以实施公众听证。 为了保证推进通信拦截措施,通信企业要求保存顾客两年的数据和新闻。 此外,澳大利亚政府要求公众对政府可能出现的数据新闻泄露问题采取安全监管措施。 这些新措施的实施,意味着澳大利亚安全情报机构的通信监听功能和相关法规的巨大变革。
网络服务提供商的责任也随着联邦政府审计员和州政府审计员通信监听责任的重新确立而得到平衡。 澳大利亚联邦政府总检察长尼克拉·; 露西的一位发言人克里斯·; 欧文斯说,听证会结果出来后,议会联合委员将决定该改革方案的具体实施措施。 “本届政府与上届霍华德政府不同,我们的改革措施都需要先征求民意。 ”克里斯&米德; 欧文斯说:“目前我们还没有就这项改革措施形成法规,有必要就细节的落实广泛征求意见。” 民意调查是澳大利亚司法部前总检察长罗伯特·麦克兰在任期间经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和其他与数据保存改革相关的部门的信息表达和讨论进行的。 有关新闻自由法某些副本的法规在两年讨论决议的阶段遭到了抵制。
但是,互联网服务提供商们认为,如果采取美国那样的方法,即加密顾客新闻,抵制相关部门的通信监听请求的方法,将无法适用于澳大利亚现有的监听法。
其他的现在是尼克拉·; 卢新领导下的澳大利亚司法部提出并提出了民意调查改革法案,包括澳大利亚安全情报机构申请侦查许可过程的合理化改革建议,以及将侦查许可的比较有效期从2个月延长至6个月等。 如果这些改革措施得以实施,相关案件的搜索许可和其他类型的搜索许可申请标准将得到统一,搜索许可的申请流程也将更加灵活,安全情报机构可以通过电话、电脑等终端进行监听和监视。 类似的改革措施也有助于监测经常更换通信设备的人。 此外,可以实施通信拦截的部门数量也将减少,需要这些新闻的部门之间的新闻共享将得到加强。
澳大利亚绿党议员斯科特·; 他认为,勒鼓攻击这个提案,会增加互联网服务提供商的负担,威胁公众隐私。 他以以前安全情报机构的通信监听措施为例指出,现在等待听证的改革措施将赋予通信监听部门越来越多、实施范围也越来越广的权力。 他提出澳大利亚律政部这次要注意征求公众意见的方法。 他征求了公众的意见,但认为律政部仍然会无视与他们既定意见不一致的意见。
澳大利亚联合委员会将于7月底公布民意调查的最终结果。
标题:“澳大利亚政府就数据保存问题征求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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