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2949字,读完约7分钟

从9月1日开始我国全面推进小型汽车等跨省异地检测

【记者张子扬】日前,公安部出台了进一步深化改革、提升交通管理服务便利化工作、简洁快捷运营、网购、就近运营等20项交通管理放管服改革创新措施。 其中,自2009年9月1日起,小型汽车、卡车、中型客车跨省远程检查全面推进,申请人可以直接在机动车登记地以外的省份接受检查合格标志,无需办理委托检查手续。

“9月起我国全面推行小型汽车等跨省异地检验”

今年以来,公安部相继出台了深化公安改革的一系列便民利民措施。 为进一步深化公安交通管理放管服改革,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总结发布了4个方面的20项交通管理放管服改革创新措施。

在改革窗口服务方面提出4个项目,实现一次办、一次办。 申请4项资料减免。 身份证复印件免签,申请表格免签,车辆识别号码免费打印,相关部门说明证件免签网络分阶段提交。 18种业务凭一证进行。 补领驾照等汽车驾驶管理工作凭本人身份证立即办理。 普通业务在一个窗口进行。 整合汽车驾驶管理业务窗口,推进计费电子支付,实现一次排队、一次受理、一次结算。 个性化的服务是自助式的,做得很快。 宣传采用自助终端,提供更换驾照、选择汽车号码、交通违法解决等多种自助服务,减少窗口排队等待。

“9月起我国全面推行小型汽车等跨省异地检验”

在互联网+配送服务方面推出4个项目,实现在线、手持设备。 在交通服务网上处理。 上,根据全程在线的要求,执行驾驶员考试预约、机动车号牌选择、驾驶证补发、驾驶证申领等交通业务在线处理。 在政务报网上互通。 简化网络平台脸谱网的办理手续,推进与可信身份认证平台的对接,实现身份信息的批量采集、多点利用,提高网上服务体验感和便利性。 在安全教育网上学习。 飞行员审查在教育网上的申请、网上的认证、网上的学习。 交通事故在线解决。 推进与法院、保险机构的数据新闻共享,推进车损事故网上定损、理赔的实现。

“9月起我国全面推行小型汽车等跨省异地检验”

在扩大下放业务方面发布8个项目,实现就近办理、方便办理。 社会服务网点代办。 由汽车经销商、二手车市场、保险等机构代理新车登记、二手车转移登记等汽车驾驶业务,提供购车、选号、参保、纳税等一站式服务。 邮政服务网点代办。 分散在城乡的邮政网点代办补领驾驶证/通行证、申请驾照标识、自助解决交通违法等业务。 扩大农村交通管理服务。 利用乡镇政务服务网点等业务窗口,代办摩托车注册、驾驶证补发等业务,开通农村服务最后一公里。 推进交通事故马上赔偿。 建立警察和警察的联动机制,迅速处理财产损失事故。 实施车辆全国通用检查。 全面推进小型汽车、卡车、中型客车跨省异地检测,更好地做好群众出行,促进物流降低成本。 推进车检流程的优化。 推进网上预约检查,网上申请免检标志。 便利车辆转籍到异地。 试行非运行小型车文件的电子化网络传输,减少大众之间的往返。 方便驾驶执照省内的异地申请。 省内居民持身份证在全省范围内直接申请小型汽车驾驶证。

“9月起我国全面推行小型汽车等跨省异地检验”

在加强监督管理方面提出4个项目,保证依法处理、规范处理。 要兼顾多次监管和监管,根据业务延伸下放到哪里,监管交给哪里,要基本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加强知识监管,加强事后监管,加强新闻系统安全保障,做到严格规范公正

“9月起我国全面推行小型汽车等跨省异地检验”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有关人士介绍,截至7月底,减免资料、一证即办、自助快速办等8项民间服务类措施已率先在直辖市、省会市、自治区州城市和计划单列市等36个大城市实施,9月1日起,20项措施全面启动推进。 此外,此次改革措施中,有些涉及与其他部门的职能、业务联系,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强统筹配合,切实落实,使改革措施落地生效。

“9月起我国全面推行小型汽车等跨省异地检验”

附: 20项交通管理放管服改革创新措施详情

1、申请材料的四种减免。 办理交通清关业务时,申请人的身份证免复印,申请表格不用手填,车辆识别号码免费打印,车辆购置税、保险支付、体检说明等相关部门的说明证件上网后,免分阶段提交。

2、18种业务凭一证进行。 执照补发、考核等18种机动车驾驶管理工作,由申请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说明证件后立即办理。

3、普通业务在一个窗口进行。 优化汽车驾驶管理工作的处理流程,推进网银、微信、支付宝( Alipay )等缴费电子化,实现业务受理、资料审核、缴费用、发卡一次、一次结算。

4、个性化服务通过自助迅速进行。 宣传采用自助终端,群众可以自行办理更换驾驶证、汽车选号、变更新闻、交通违法解决等业务。

5、在交管服务网上办理。 完善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提供网上证件更换、订单号选择、事故解决等交通管理服务。

6、在政务新闻网互通。 积极推进交通管理服务平台与其他政务平台的互联互通,群众也可以在其他政务平台进行交通管理工作,实现单点登录、网络整体通信。

7、在安全教育网上学习。 试点推广网络学习教育平台,方便驾驶员考核教育和满分教育的网络申请、网络认证、网络学习。

8、交通事故在线解决。 推进与法院、保险机构的数据新闻共享,推进车损事故网上定损、理赔的实现。

9、社会服务网点代办。 推进注册服务站代办,由汽车经销商、二手车市场、保险等机构代办新车注册登记、二手车转移登记等汽车驾驶业务,提供购车、选号、参保、纳税等一站式服务。

10、邮政服务网点代办。 建立警察邮政合作平台,邮政网点代办补领驾驶证/通行证、申请免检标志、自助解决交通违法等业务,实现就近受理、后台办证、邮寄投递。

11、拓展农村交通管理服务。 向县级委托小型机动车登记和驾驶人考试等机动车驾驶管理工作,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办理进口车登记的乡镇政务服务网点推进摩托车登记代办、驾驶证补发等工作。

12、推进交通事故马上赔偿。 推进警务联动,推动保险公司保险理赔人员与交警、辅警共同进行道路巡逻,迅速处理财产损失交通事故。 在农村设立交通事故协助员队伍,协助事故尽快赔偿。

13、开展车辆全国巡检。 从2009年9月1日起,小型汽车、卡车、中型客车的分省验收将全面展开,申请人可以在机动车注册地以外的省份直接接受验收,申请免签。

14、推进车检流程优化。 6年内免检车辆,经互联网服务平台验收后,直接申请免检标志。 推进检查机关网上约车检查服务的启动,使群众可以随时参加检查。

15、方便车辆海外转籍。 试行推进非营运小型货车档案电子化上网,对于从偏远地区转籍的车辆,申请人不需要在转移地的车辆管理处取出纸质档案,也不需要检查车辆,减少了大众之间的往返。

16、方便驾驶证省内异地申请。 放宽小型机动车驾驶证异地申请条件,自年9月1日起,本省(区)申请人凭居民身份证可以直接申请的跨省(区)远程申请人,在办理所在省(区)区任一地级市的居住证后,也可以直接在全省范围内申请。

“9月起我国全面推行小型汽车等跨省异地检验”

十七、健全监督制度机制。 完善监管制度,畅通社会大众咨询、投诉、举报渠道,建立常态化、智能化、社会化的监管体系。

十八、加强智力监管建设。 创新大数据、新闻化科技监管手段的应用,建设新闻化监管中心,实现对交通管理工作各方面的监管、全程留痕。

19、加强事后监管。 加强网上监督检查,严格违法违规责任追究; 建立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对违法违规的检查机关、社会化考场等实施联合惩戒。

20、加强新闻系统的安全保障。 加强新闻资料系统建设和安全技术保障体系建设,防范新闻资料应用的安全风险。

原标题:从9月1日起,我国全面推进小型汽车等跨省异地检测

标题:“9月起我国全面推行小型汽车等跨省异地检验”

地址:http://www.s-erp.net//sddc/94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