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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部、公安部等7个部门联合出拳: 30城专家打击楼市乱象!

与近期房地产市场混乱相比,为了严厉打击侵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行为,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中央宣传部、公安部、司法部、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等部委,、 日前印发了《关于打击部分城市先行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行为的房地产市场反混乱专项行动的通知》,决定从2007年7月初到12月底,在北京、上海等30个城市先行开展房地产市场反混乱专项行动

“七部门联合出拳:30城专项打击楼市乱象!”

此次专项行动的打击重点有投机炒作、房地产黑中介、违法违规房地产开发公司、虚假房地产广告4个

一是取缔房价房租操纵、套现抛售、捏造散布虚假新闻、制造掠夺假象、哄抬房价、违反首付贷款提供等投机倒把集团。

二是打击暴力驱逐承租人、捆绑黄金、阴阳合同、强制提供代办服务、侵占客户资金、进入投机房产租赁住房的房地产黑色中介;

三是打击非法销售、便法涨价、部分房屋多售、霸王条款、价格欺诈以及限制公积金录用的房地产开发公司

四是取缔关于房地产来源和价格的虚假新闻发布、虚假承诺等欺诈、误导购房人的虚假房地产广告。

通知指出,各地要切实履行房地产市场监管主体的责任,把打击侵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行为作为矫正房地产市场混乱工作中的重中之重,细化业务任务,确定整治措施,落实监管职责,确保专项行动的实效。

要广泛发动群众监督,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展示群众承受力、问题突出的典型案例,必须挂牌监督,及时公布调查结果,顺应社会关注,着力构建房地产市场共同治理局面。

要加强政策解释,正面引导舆论,定期集中曝光违法行为典型案例,形成威慑,在房地产市场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加强监察问责机制,对在特别活动实施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严惩。 对涉嫌隐瞒包庇、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部门和人员,坚决承担解释责任。

通知指出,要规范整顿与制度建设并重,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督并重,加强管理与改善服务并重,建立房地产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30个城市列表:

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天津、南京、苏州、无锡、杭州、合肥、福州、济南、郑州、武汉、成都、长沙、重庆、昆明、佛山、徐州、太原、海口、哈尔滨、长春、兰州、兰州、佛山。

原标题:住建部、公安部等7个部门联合出拳: 30城专家打击楼市乱象!

标题:“七部门联合出拳:30城专项打击楼市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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