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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首例导游强制交易案公开判决

日前,云南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人民法院对被告李云的强制交易案件进行一审公审,对被告李云以强制交易罪判处6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000元。 据说这是云南省第一个导游因涉嫌强制游客购物而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例子。

“云南省第一例导游强迫交易案公开宣判”

审判结果显示,年12月13日至15日,被告人李云被昆明云迪国际旅行社聘用,在为云南省景洪市带来的游客提供导游服务、带游客到定点商家的费用过程中,为了达到强制游客支付费用的目的,参与辱骂、威胁、费用。 采取了让揉搓的游客换乘驱赶车辆等手段,迫使8名游客购买商品、泰国表演自费项目,并强迫交易的视频在网上公布后,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云南省第一例导游强迫交易案公开宣判”

景洪市人民法院6月6日一审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被告李云部分亲属和社会各界群众共50多人旁听审判。 在审判中,被告人李云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真悔改,并在法庭上道歉。 景洪市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云的行为已经构成强制交易罪,但被告人十分清楚自己行为的错误,可以自行认罪,可以依法从轻处罚,故作出上述判决。

“云南省第一例导游强迫交易案公开宣判”

《人民日报》《年06月12日11版》

原标题:云南首例导游强制交易案公开判决

标题:“云南省第一例导游强迫交易案公开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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