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全国微型公司金融服务经验交流电视电话会议的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微型公司快速发展的实施意见》(国办发) 87号)的要求,银监会近日发布了《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微型公司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共提出了15条具体措施。 是银监会贯彻落实国务院政策精神,继续推进微型公司金融服务工作的又一重要举措。 主要副本包括:。

“银监会发文指导进一步做好小微公司金融服务从业”

──强调要切实实现“两个以上”的目标。 《指导意见》指出,在各银行领域金融机构商业可持续、比较有效地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单列年度微型公司信贷计划充分发挥信贷资产对各微型公司融资的流动、证券化支持作用,充分利用了资金 即,确保微型公司贷款增速不低于各贷款平均增速,不低于去年同期。有关部门应当月度监测、季度考核微型公司的贷款增长情况,确保各地区实现“两个以上”的目标。

“银监会发文指导进一步做好小微公司金融服务从业”

──进一步完善──指标的监测和评价体系。 《指导意见》首次将微型公司贷款覆盖率、微型公司综合金融服务覆盖率和微型公司申贷获得率3个指标纳入监测指标体系,按月进行监测、审查和通报。 银行领域金融机构要以此为指导,进一步改善内部机制体制,提高服务意识,切实提高中小企业融资获取性,扩大中小企业金融服务覆盖范围。

“银监会发文指导进一步做好小微公司金融服务从业”

──继续加强对微型公司金融服务的正面激励。 一是银行领域的金融机构在全年实现“两个以上”的目标,且当年所有银行中小企业的申贷获得率不低于上年水平的前提下,可以在下一年度享受相关政策优惠。 其中,获准发行特别金融债务的银行领域金融机构在计算“小型微型公司调整后的存款比率”时,可以从分子项目中扣除与该债务项目对应的所有小型微型公司的贷款。 二是适度提高中小企业对不良债权的容忍度,中小企业贷款不良率比全辖各贷款不良率高2个百分点以内的银领金融机构,该指标不影响当年的监管评价。 第三,进一步推进服务网点和渠道建设,增加对中小企业比较有效的金融供给。

“银监会发文指导进一步做好小微公司金融服务从业”

──鼓励银行领域的金融机构不断创新微型公司的服务方法。 第一,全面为中小企业提供开户、结算、贷款、理财、咨询等基础性、综合性的金融服务。 二是快速发展产业链融资、商业圈融资、公司群融资。 第三,建立对中小企业的信用审查机制,探索中小企业无担保贷款的发放。 四、研究完全利用互联网等新技术、新工具,快速发展互联网融资平台,不断创新互联网金融服务模式等。 并要求银领域金融机构建立科学合理的小额公司信用风险定价机制,进一步规范小额公司金融服务收款。

“银监会发文指导进一步做好小微公司金融服务从业”

──为了支持微型公司的金融外部环境的优化,采取了许多政策。 一是加强与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的信息表达协调,在财政补贴、税收优惠、新闻共享平台、信用征信体系、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等方面得到更大支持。 二是发挥融资性担保机构对小额公司融资的增信作用。 三、各银行领域的金融机构应充分利用财政、税收各项优惠政策,加大中小企业对不良债权的核销力度。

“银监会发文指导进一步做好小微公司金融服务从业”

《指导意见》要求加强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业的目标,进一步分解和落实任务,多方推进落实,加强考核和监督力度,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对促进中小企业持续快速发展,推进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变革具有重要作用

截至年7月底,全国小额公司贷款余额16.5万亿元,占全部贷款余额的22.5%,比年初增加1.6万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3533.3亿元,比各贷款增速高6.3个百分点,继续实现“两个以上”目标。 全国微型公司贷款户数1302.2万户,比去年同期增长14.0%,微型公司金融服务的覆盖面稳步扩大。

标题:“银监会发文指导进一步做好小微公司金融服务从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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