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荒旗下多个农场的地租房租纠纷、强制摊派等问题引起北大荒领导层的重视,9月2日,北大荒董事长刘长友就北大荒旗下各农场职工反映的问题,与本报记者发表信息,确定明年取消所有“乱摊派”。
关于农工反映的核心问题——开发性家庭农场土地开采权归属问题,刘长友认为农场土地属于国家,北大荒代表国家经营国有资产,具有保值增值的职责,提高了承包金的合法合规性,指出“家庭农场土地被收回是当时开发不规范的,
但是,当时各农场的土地可再使用土地证以“旧证新证”的名义统一办理国有土地聘用证。 上述两者的说法有矛盾。
实际上,北大荒旗下各农场职工开垦的开发性家庭农场的土地开采权,从当时国家政策到黑龙江农垦总局出台的政策都给予了政策确认。 阿穆尔川农垦总局5号令也确定,取得“五荒”资源录取权的,合同期内录取权允许转让、继承等。
北大荒旗下的16个农场中,存在着响应开垦号召形成的家庭农场,规模也相当大。 如果不合理应对,就会埋下隐患。
农工反映的各农场高价强制摊派种子、化肥、农药、苗盘等农资,对此,刘长友表示:“这些明年将全部取消。”
对土地采用权的归属有争议
根据《职工家庭农场证》,职工家庭农场和国营农场在经济上是合同关系
20世纪80年代中期至20世纪90年代中期,黑龙江农垦总局前身黑龙江国营农场总局下属各农场职工应国家号召开垦荒地。 当时的背景是,各农场严重亏损,无力耕种土地,呼吁职工筹措资金进行开垦。
七星农场、八五九农场的许多职工指出,20世纪80年代中期各农场损失惨重,只能将机器等卖给农工,由农工筹资开垦。
1985年,农垦总局下属各农场向农场职工开垦的土地颁发《职工家庭农场证》,确定职工家庭在国营农场指导下,实行家庭经营,独立核算,定额报送,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 《职工家庭农场证》规定,职工家庭农场和国营农场在经济上是合同关系,双方都应该遵守合同。
20世纪90年代以后,各农场向农工新开发的土地发放了“土地证”,这一时期,国家和农垦总局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文件支持。 八九农场的工作人员据文侠称,当时80%的家庭农场获得了农场土地管理科颁发的土地证。
1994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财政部《农业综合开发若干政策》第五条的确定规定。 在农业综合开发中,根据谁投入、谁利用、谁受益,鼓励和开发农民筹资和劳动投入。 第九条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录用权不变,可以继承,可以依法有偿转让。
1995年4月黑龙江省国营农场总局发布《黑龙江垦区“五荒”资源开发实施办法》( 5号令),确定“五荒”资源的录取权限根据资源和开发项目的具体优势和被录取者的要求是明确的,通常可以持续20年以上,最长可以持续50年。 号令规定:取得“五荒”资源聘用的,在合同期内,土地聘用权、生产经营权等受法律保护; 对出租的或者承包经营的荒地,未达到约定期限,依照合同规定开发管理的,由原经营者继续经营,不得强制收回。
这一时期,各农场的工作人员开垦了大量土地。 于文侠等表示,当时农场国有土地只有47万亩,经开垦,土地137万亩,其中开垦地近90万亩。 七星农场、青龙山、图书等农场也开发了大量新开垦地,形成了许多开发性家庭农场。
北大荒出现后,这些都改变了。 1998年成立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农垦总局将八五九、七星、青龙山、图书等农场的土地划归北大荒,作为北大荒上市的核心资产。
到了1996年,各农场以“旧证件交换的名义”收回各家庭农场的土地,要求每亩提供20元的证明费。 但是,上交后,土地主管部门将上述土地国有土地录取证颁发给了北大荒。
八九、勤利等农场数百名员工表示,北大荒乃至农垦总局在各家庭农场开垦过程中一分钱也没有投资,最终持有土地证,向员工高价收取承包费是没有道理的。
在谈到员工们需要夺回土地开采权时,刘长友表示,“这是一个多而复杂的问题,是历史遗留造成的。” 当时开垦不规范,农场土地科没有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发放土地证,有不合法的行为。 当时开垦的土地大部分是不合法的,收回发放的土地证没有问题,无法支持家庭农场的工作人员收回聘用权。
七星农场博义6000多亩土地被农场强制没收,因此土地证还在手头,黑龙江省农垦中级人民法院确定了该证具有法律效力。
本报获得北大荒母企业北大荒农垦集团下属前进农场土地管理科1996年4月的《关于原开发性家庭农场重新登记换证的通知》,“所有开发性家庭农场必须在1996年6月底前向农场土地管理科办理重新登记手续,登记时提供原土地证等。 办公费用为每亩20元。 该部门强调,未重新登记、未颁发《国有土地聘用证》的家庭农场,其土地不受国家法律保护。
农场工作人员表示,当时农场土地证以“将旧证换成新证”的名义回收,每亩收取20元的证明费。 并不是有违法违规的名义。 因此,收回旧证后不归还新证的话,有欺诈行为的嫌疑。 对此,北大荒没有正面应对。
由于土地的录取权被北大荒剥夺,北大荒最近每年收取很高的租金,七星农场每亩收570元,激怒了许多曾经拥有录取权的农工。 对此,刘长友表示,公司作为国有资源的经营者,负责保持有价值的附加值,土地承包费是根据市场情况制定的,不存在违法收钱的行为。 “如果土地可以承包,就证明承包费不高,如果太贵,订货时就不能承包,企业也会相应调整承包金。”
承诺取消各农场的“强制摊派”
刘长友说:“不能收高承包金。 从农业资金上迫使农工接受不合理的安排”。
不仅土地的开采权一直拿不到,农工更烦恼的是,农工缴纳高额地租需要接受农场统一安排的种子、化肥、农药、苗圃等一系列农资,如果不需要农场,就会从地租和农田贷款中扣除
八九农场的许多员工说,农场摊派的种子来自农场领导,质量差,价格高。 以前采用这种,引起大面积减产,同时价格比市场价格高一元以上。 “以水稻种植184亩为例,每亩强制摊派9斤种子,差价1656元。 ”
八五九农场的工作人员说:“原八五九农场财务总监朱小侠弟弟朱小毛田种的水稻都作为良种卖给我们,还得买。”
于文侠证实,佳木斯市种子企业水稻种子价格为每斤2.3元,农场提供的种子为每斤3.3元,“不得种植。 只能卖了。 根据水稻的价格以1.3元的价格亏本出售。 ”。
对农工反映出的强制摊派等问题,刘长友深表厌恶,当场表示“明年全部取消”、“不准领取员工高承包金”。 让农工从农工资金方面接受不合理的安排”。 这得到了农工代表们的同意。
根据八九农场第35团《年度计划外面积明细表》,团共有63125亩土地,年租土地1580.22万元。 另外,根据种子、化肥、苗床、种子剂明细表,全年“强制摊派”的水稻种子价款为65.22万元,“强制摊派”的氮肥、二胺等化肥苗床等总值为2188.83万元。 这只是八五九农场一个团的情况。
据八五九农场多名工作人员介绍,八五九农场需要在指定地点购买化肥,尿素每吨2521元,市场价2200元,每吨差价321元。 二胺每吨3547元,市场价每吨3200元,每吨差价347元。
八九农场根据本报的官方答复,肥料的供给、标准的统一是现代化农业的需要,肥料有质量保证。 据该农场介绍,北大荒品牌磷酸二胺前进町出厂价3230元/吨,产地为内蒙古鄂尔多斯(行情、问诊)联合化工)行情、问诊)有限企业尿素,出厂价2390元/吨,发放至作业站 农资市场二胺的价格为3550元-3600元/吨。
刘长友表示,企业将加强规范化管理,切实保证农工的好处。
标题:“北大荒的回应:开荒土地权属存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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