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矿产资源储量司近日发布通知,就《铅锌矿资源“三率”指标要求(试行)》(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意见。
通知指出,为了加强铜铅锌矿生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开采采收率、选矿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的监管,促进矿山公司矿产资源的节约和综合利用,根据《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国土资源部合理开发了“铜铅锌矿生产资源” 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铁、铜、铅、锌、稀土、萤石、钾盐等矿产资源合理“三率”指标研究的函》(国土资源厅函( 160号) )的要求,国土资源部日前组织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研究铜铅锌矿
此次公布的《指标要求》对铜矿体和铅锌矿体的开采采收率、选矿回收率和共生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率的各项指标提出了详细要求,并给出了详细的计算方法。 在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监管职责方面,根据《指标要求》,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内铅锌矿山资源的优势,制定本标准以上的要求,对本辖区铜锌矿山公司执行《指标要求》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不定期抽查检验, 必须定期公告符合本指标要求的铜锌矿山公司名单,实行社会监督、动态管理,但目前的生产矿山需要按《指标要求》公布
另外,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可以在今年9月15日前将《指标要求》的修订意见和建议书面反馈给国土资源部矿产资源储量部门。
标题:“国土资源部就“铜铅锌‘三率’指标”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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