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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低于两个”的目标,即中小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增速不低于去年同期
银监会近日发布了《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微信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要求加强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业的目标,进一步分解和落实任务,多方推进落实,加强考核和监督力度,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对促进中小企业持续快速发展,推进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变革具有重要作用
《指导意见》指出,在各银行领域金融机构商业可持续、比较有效地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单列年度微型公司融资计划发挥了每一个信贷资产流动化、证券化对微型公司融资的支撑作用,以所充分利用的资金为主 即微型公司的贷款增速在各贷款平均增速以上,增长率在去年同期以上。 相关部门应当对微型公司的贷款增长情况进行月度监测,每季审查,确保各地区实现“两个以上”的目标。
《指导意见》首次将微型公司贷款评估率、微型公司综合金融服务评估率和微型公司申贷获得率3个指标纳入监测指标体系,按月进行监测、审查和通报。 银行领域金融机构要以此为指导,进一步改善内部机制体制,提高服务意识,切实提高中小企业融资获取性,扩大中小企业金融服务覆盖范围。
《指导意见》要求,银行领域的金融机构在全年实现“两个以上”目标,且当年所有银行中小企业的申贷获得率不低于上年水平的前提下,在下一年度享受相关政策优惠。 一是获准发行特别金融债务的银行领域金融机构在计算“小型微型公司调整后的存款比率”时,将从分子项目中扣除与该债务项目对应的所有小型微型公司的贷款。 二是适当提高不良债权对中小企业的容忍度,中小企业贷款不良率比全部管辖的各项贷款不良率高2个百分点以内的银行领域金融机构,该指标不影响当年的监管评价。 三、进一步推进服务网点和渠道建设,增加对微型公司比较有效的金融供给。
截至年7月底,全国小额公司贷款余额16.5万亿元,占全部贷款余额的22.5%,比年初增加1.6万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3533.3亿元,比各贷款增速高6.3个百分点,继续实现“两个以上”目标。 全国微型公司贷款户数1302.2万户,比去年同期增长14.0%,微型公司金融服务的覆盖面稳步扩大。
标题:“银监会:服务“小微”力争实现“两个不低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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