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031字,读完约3分钟

标题:湖南省,开展重要污染源整治活动

为了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持续推进湖南省水环境综合整治,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近日,省委副书记、省长、省总河长徐达哲签署了第3号、4号总河长令。

根据总长令要求,湖南省今年开展点污染源建设,全面加强源头管理,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保障城乡居民饮水安全。

据本报消息,近日,省委副书记、省长、省省长徐达哲签署第3号、4号长河长令。 3号总河长令决定,3月7日至12月31日,在洞庭湖生态经济区三市一区及湘江流域八市开展工业污染、养殖污染、城乡生活污染、交通船舶污染等重要污染源的整治,全面加强源头管理。 4号总河长令决定,3月7日至6月30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县级以上地表水集中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突出环境问题整治,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保障城乡居民饮水安全。

“湖南省开展要点排污源整治行动 要求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

3号总河长令提出依法关闭或拆除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等敏感水域内的河流排污口。 完成了洞庭湖及湘江流域24个城市污水解决厂的招标改造,全面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 完成63个乡镇污水解决设施建设,年内竣工运行。 完成洞庭湖和湘江流域132个城市臭水体的管理,其中地级城市建设区30个,县级城市建设区61个,乡(镇)建设区41个,确保水质改善,消除黑臭现象。 禁止在洞庭湖和湘江流域天然水域养殖肥料,依法拆除饮用水源地网箱养殖,到年12月底,全面关闭禁止饲养区内污染排放不达标的畜禽养殖场。 完成省级以上工业园区集中污水解决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保持正常运行,确保达标排放; 严厉打击非法污染行为,对非法排放非法排放、超标污染、无证污染的公司依法从严查处。 完成环洞庭湖18个船舶污染物海岸收集点的建设,实现环洞庭湖三市一区范围内的船舶垃圾登陆处理。

“湖南省开展要点排污源整治行动 要求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

4号总河长令要求依法搬迁、关闭或拆除县级以上地表水集中型饮用水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49个河流排污口。 回顾已经完成前期整治的111条河流排放的排污口,巩固整治效果。 完成县级以上地表水集中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322个环境问题的整治。 禁止在全省163个县级以上地表水集中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新建河流排污口,开展其他影响饮用水水源安全的行为和活动。

“湖南省开展要点排污源整治行动 要求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

根据总河长令,各级总河长对点污染源的整治、本辖区内县级以上地表水集中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突出的环境问题的整治负总责,总监督、总安排负责。 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依法采取措施,执行维修任务; 流域内的公司和个人要积极支持,协助整治,按期完成任务。

“湖南省开展要点排污源整治行动 要求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

本报记者罗雅琪

标题:“湖南省开展要点排污源整治行动 要求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

地址:http://www.s-erp.net//sddc/105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