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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新高温津贴制度将于6月施行,按日累计工作时数折算发放

市人力社保局日前发布了《关于实施高温津贴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确定了全市实行高温津贴制度的有关问题。 今后,高温津贴可换算为日累计的高温气象工作时数发放。 该通知自每年6月1日起施行,至2023年5月31日为止废除。

“天津新高温津贴制度6月1日起施行 可按日累计作业小时数折算发放”

《通知》规定,用人单位不能将劳动者在35℃以上(含35℃)的高温天气下从事室外露天作业,采取比较有效的措施将事务所的温度降低到33℃以下)时,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高温津贴可以换算成日累计的高温气象作业时数发放,但使用者无法准确测量日累计的高温气象作业时数时,按高温津贴标准的100%发放。 高温津贴标准为上年度全市职工日平均工资的12%,计算时四舍五入后保存为原。 高温津贴按日计算,按月发放,包含在公司工资总额中,但不作为最低工资构成项目。 (津云情报刘颖) ) ) )。

“天津新高温津贴制度6月1日起施行 可按日累计作业小时数折算发放”

原题:天津新高温津贴制度于6月施行,按每天累计工作时数换算后可支付

标题:“天津新高温津贴制度6月1日起施行 可按日累计作业小时数折算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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