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负面清单之外的外商投资暂时停止实施外资公司法、中外合资经营公司法、中外合作经营公司法等
对负面清单以外的外商投资暂停实施外资公司法、中外合资经营公司法、中外合作经营公司法三部法律,暂停实施文物保护法 。 总公司电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近日经国务院批准成立。 为了处理相关法律规定在试验区内的实施问题,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于8月26日审议了《暂停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等授权国务院决定的试验区内实施相关法律规定的决定(草案)》。 根据 草案,试验区内对负面清单以外的外商投资暂停实施外资公司法、中外合资经营公司法、中外合作经营公司法三部法律的相关规定,暂停实施文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 受国务院委托,商务部部长高虎城于8月26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了草案的证明。 高虎城表示,试验区内部分外商投资公司设立和变更审批、允许外商投资拍卖公司从事文物拍卖业务等12项开放措施,与现行外资公司法等4项法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因此,根据法定手续,全国人大常委会要求国务院在试验区内办理这些 根据 ,《中国(上海)自贸试验区总体方案》在试验区内对外商投资试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并编制试验区内外商投资与国民待遇等不一致的负面清单,对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报外商投资公司合同章程审批备案管理 方案还允许符合条件的外商独资或中外合资、中外合作拍卖公司在试验区内从事文物拍卖业务,其文物拍卖资格申请及拍卖标的考核工作纳入现行管理体制。 高虎城表示,这些对外开放试点措施需要在试验区内暂停批准外资公司法、中外合资经营公司法、中外合作经营公司法规定。 规定禁止设立拍卖公司经营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和外商独资的文物拍卖,需要中止文物保护法的实施。 国务院建议,暂停实施上述法律相关规定的期限为三年。 并及时判断试点情况,说明实践可行,及时提出法律规定完整修订的建议; 在实践说明不应该停止实施的情况下,提出尽快恢复实施相关法律规定的建议。 高虎城表示,为加强风险管理,国务院有关部门和上海市等有关地方人民政府除及时制定和调整负面清单、完整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外,还将实施反垄断审查、金融审慎监管、城市布局规划、环境和生态保护要求、劳动者权益保护、技术法规和标准 上海自贸区试点也只允许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拍卖公司在试验区从事文物拍卖业务,与其他文物经营活动相比的管理制度不变。 文物拍卖资格申请及拍卖标的审查、文物出入境监督管理等由文物主管等部门依法监督管理。
标题:“上海自贸区拟暂停实施四部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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