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商报讯 我市拟对粘土、河砂、石灰石等资源的资源税税额进行调整。昨日,商报记者从市地税
据重庆商报报道,我市计划调整对粘土、河砂、石灰石等资源的资源税税额。 昨天,商报记者从市地税局获悉,该局发布了《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部分资源税税额标准有关问题的公告(征求意见稿)》,从今年9月开始对包括温泉水在内的7种资源税税额进行了调整。 相关资源税税额标准为:粘土1元/吨; 砂岩为1元/吨河砂为1元/吨; 玉石1元/吨矿泉水3元/吨; 石灰石为2元/吨。 地下水(温泉水)经营公司设有地下水)温泉水)计量表的,按计量征收0.50元/吨的资源税; 未安装仪表的,一律按营业收入(包括洗浴、餐饮、住宿、娱乐等)1%征收资源税。
标题:“重庆7种资源税拟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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