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言:最高人民法院28日召开信息发布会,发表了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关于切实实践司法,为人民大力加强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共说服力的若干意见》。

《意见》要求妥善解决因快速发展不均衡和利益结构调整而产生的法律适用难题,防止因案例分析失败而加剧社会矛盾,影响社会稳定。 最高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一《意见》的出台将作为新时期人民法院事业的纲领性文件,指导今后一个时期的人民法院事业。

“最高法:错案认定标准将确定”

司法改革

司法改革必须自上而下地进行

《意见》提出,对重大改革措施,要在中央统一部署下,以“先试点,后宣传”的方式进行。 司法制度相关工作的改革必须多次自上而下、有序地进行,但法院可以就具体的改革措施先行探索,为改革积累经验。

法院院长的审判管理职责将得到改革

关于审判权内部的运行机制,一方面要进一步实行合议制,深化议院改革。 另一方面,要探索在发挥议院整体职能的基础上,推进主审法官责任制,提高议院审判效能。 《意见》还提出,法院院长和审判长的审判管理职责经过改革,其审判管理职责应当集中于审查批准相关手续的若干事项、对综合审判工作的宏观指导、对审判质量效果的全面监督管理,以及消除不良因素对审判活动的干扰等。 并且,必须建立院长审判长行使审判管理权时留下痕迹的制度,加强院长审判长行使审判管理权时的约束和监督,防止滥用审判管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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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黑名单是社会征信体系

对比以往存在的审判结果“执行难”问题,《意见》提出,通过公开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即建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开制度,使名单与社会征信体系对接,实现案件新闻共享。 《意见》还建议通过完善的被执行人财产调查制度等方法,以各种手段制裁抵制执行、回避执行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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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步改变案件的管辖,以在分区中加以明确

对比独立审判可能受到非法干扰、法律适用存在问题和新型案件审判可疑,《意见》逐步变更以诉讼投标额明确案件等级、以行政区划明确案件地域管辖的方法,完全指定管辖,并管辖级别

独立审判

防止冤情的意见将于近日发表

对于干涉独立审判的行为,《意见》多次指出,必须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

抵制地方部门的保护主义

《意见》要求坚决抵制各种形式的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坚决排除权力、金钱、人情、关系等一切法外因素的干扰,不断健全保障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制度机制。

各级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长、副庭长坚决支持议院和独立法庭依法公正审理案件,上级法院坚决支持下级法院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

将投诉咨询纳入法治化轨道

近年来,随着诉讼案件的大幅增加,投诉上门案件的数量也在增加。 其中出现的群访、缠访、越级访等成为许多基层法院工作中面临的难题。 《意见》指出,将投诉咨询纳入法治化的处理轨道,必须在畅通依法投诉信访渠道的同时,依法处理不当投诉闹事行为,坚决维护司法审判的既遂力和权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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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2/]健全错误的解体和说明责任的结构

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意见》提出的新措施之一是健全和完善案件评估标准和解释责任制度。

《意见》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探索建立科学公正的误判评价体系,健全化解误判认定标准的谬误和解释责任机制,完善化解谬误和解释责任的相关手续,全面建立防范谬误的实务机制,从而最大限度地杜绝冤情

今年7月,中央政法委员会提出第一批冤情案件防范指导意见后,最高人民法院为落实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已经组织专人起草了刑事冤情案件防范工作机制意见,目前正在编纂论证阶段,近期将公布这一意见,以防止冤情案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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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还强调规范案件判决,发回重审,提出再审标准。 上级法院应当在尊重下级法院自由裁量权的同时,依法纠正下级法院的错误审判。

司法反腐败

严禁法院工作人员事先介入土地征收

《意见》的要点是强调司法廉洁建设,更完整地防范金钱诱惑、妨害人情关系、利益冲突的廉政制度,以更有力的措施确保廉政制度的刚性运行。

执行部门设立廉政监察员

《意见》确定,在以审判权的执行为核心的基础上,法院必须建立符合审判规则的廉政风险防范机制。 通过加强在司法巡查、审务督察、审判执行部门设立廉政监察员等内部监督措施,切实加强对审判权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另外,《意见》确定并提出,严禁法院工作人员参与地方招商、联合执法,严禁事先介入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等具体行政管理活动。

高级法院法官从下级法院选拔

与以往“法官离职热潮”的现象相比,《意见》对法官遴选和法官管理制度提出了新的要求。 《意见》提出高级法院法官从下级法院法官中选拔的方法。 然后,进一步扩大法官的遴选范围,重点从律师小组和其他法律实务部门,以及具有基础实务经验的人中选拔法官,吸引社会优秀法律人才加入法官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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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适合审判的法官及时离开

与法官绩效考核比较,《意见》要求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机制,体现在晋升晋升、考核优先等方面。 另外,建立表彰奖励等机制,培养专家型法官。 对不适合审判工作的法官,应当建立法官退出机制,及时离开审判岗位,免除法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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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权利

陪审员的数量在两年内翻了一番

优化人民陪审员选任退出机制,扩大人民陪审员选任范围,提高基层群众比例,增加适应审判工作需要的专家型审判员。 根据审判工作的要求逐步扩大人民陪审员的规模,实施两年内人民陪审员人数翻番的“倍增计划”。

当事人提出疑问时,

贯彻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基本要求,切实保证当事人依法自由表达需求,充分陈述理由,及时了解审判进程,批判和控告诉讼权侵权行为等权利。 诉讼过程中,对当事人提出的申请或者疑问,应当及时应对,证明理由。

保障律师评价机构的权利

保障律师依法行使阅卷、举证、举证、辩护等诉讼权利,完善律师对法官违法行为的投诉和反馈机制。 依法解决律师违反法庭纪律、恶意投诉、法官坏话、法院声誉等不当行为。

文/本报记者刘一罗丹阳邹春霞

司法公开

微博直播审判规范正在起草中

“以司法公开促公信”是增强司法公共信服力的重要措施,《意见》中与司法公开相比提出了一系列要求。

审判中公开的复印件、手续作出确定规定

深入推进审判公开制度化建设是司法公开最核心的文案。 《意见》对审判公开的范围、文案、对象、时间、手续、方法等做出了确定的规定,要求平稳有序地推进司法公开,不断提高司法透明度,逐步完善司法公开的制度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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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微信公开社会广泛关注的案件

建立司法和社会信息表达平台也是司法公开的重要副本。 《意见》要求各级法院继续推进12368电话热线,加快审判流程公开、审判文件公开、新闻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完全指导干部接待日和信息新闻发言人制度,积极开展法院主题开放日活动,增进社会和法院之间的相互了解、理解和信任

“最高法:错案认定标准将确定”

《意见》充分利用网络、微博、微信等方法,对扩大司法公开的影响很大,要求丰富司法民主的形式和文案。 通过微博、微信等公众容易接受的新闻发布方法,对社会广泛关注的事件和普遍关注的纠纷,积极、及时、全面、客观地公开相关情况,对比社会公众的关注和怀疑。

“最高法:错案认定标准将确定”

孙军需产业最高人民法院发言人昨天在与媒体的采访中表示,正在着手起草、规范推特直播审判的规范性意见,进一步决定这些案件可以利用什么样的媒体形式。 核心文案是考虑事件本身的社会关注度,考虑哪些媒体的新闻传播方法更容易被公众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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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司法解释时要听取专家的意见

建立人民法院与教育科研机构之间新闻、业务和人员经常性交流的互动机制。 鼓励法官和专家学者共同承担法学理论和司法调查的课题。 在总结审判经验、制定司法解释和司法政策的过程中,需要听取专家学者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对待,及时吸取法学理论的研究成果,推动法学理论研究和人民法院司法审判工作的相互促进和共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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