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引进新股东浙江阿里巴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实行管理层持股的问题,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信息发言人昨日表示,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支持符合条件的机构参与公募基金领域。 浙江省阿里巴巴电子商务进入天弘基金,必须符合基金法等规定的股东条件,履行必要的企业内部决策程序和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查程序。

“证监会将依法审核阿里巴巴入股天弘基金”

发言人表示,对于天弘基金管理有限企业变更股东、注册资本的申请,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收到其申请材料后,将按照新基金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进行审查,并依法作出决定。 根据新基金法第十四条,基金企业变更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变更企业实际控制人,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证监会将依法审核阿里巴巴入股天弘基金”

根据此前天弘基金股东内蒙君正(行情、问诊)的公告,增资完成后,天弘基金的第一大股东将由天津信托有限责任企业变更为浙江阿里巴巴电子商务有限企业。 市场关注着这一点,聚焦于管理层是否进行这次预约交易。

今年6月1日施行的新《基金法》中规定,公募基金企业的第一大股东“应该拥有经营金融业务和管理金融机构的良好业绩”,但此次收购主体阿里巴巴电子商务包括支付宝( Alipay )、小额贷款。

证券监督委员会发言人表示,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支持符合条件的机构参与公募基金领域,促进公募基金全面升级转型,鼓励业务创新和市场竞争,专业、长期、合理的投资文化和长期激励约束机制

据悉,为了落实新基金法的相关要求,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在抓紧制定公募基金管理人的监督管理规则。 修订后的《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管理办法》已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目前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在根据征求意见的情况完善管理办法。

“证监会将依法审核阿里巴巴入股天弘基金”

证券监管委员会发言人表示,证券监管委员会将根据市场快速发展的需要不断细化和完善相关政策,为公募基金领域的快速发展创造更加开放包容公平的竞争市场环境,推动包括基金企业在内的各种理财机构的快速发展。

标题:“证监会将依法审核阿里巴巴入股天弘基金”

地址:http://www.s-erp.net//sdcj/9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