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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总公司北京8月21日电中国政府公开结算从上到下进行。 财政部日前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县级以上政府在年前向社会全面公开财政和部门预决算,公开“三公”经费预决算。

8月21日,财政部网站刊登《关于推进省以下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全文,明确了上述消息。

国务院办公厅7月宣布,各省级政府将全面公开省本级“三公”经费,争取到年实现全国市县级政府“三公”经费的全面公开。 此次财政部发布的通知,在全面公开省级预决算和“三公”经费的基础上,为年推进省以下预决算公开工作做出了部署。

“今年至少20%地县级政府开展三公经费公开从业”

通知指出,各省应在年内在省内所有县级以上政府开展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市县级“三公”经费预决算等汇总公开工作。

公开工作的具体时间表为:年,各省至少要选择20%的地市级和县级地区开展“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工作。 年,所选地区至少要达到省内同级政府数量的50%。 通知指出,基本上县级地区要从选定的地市级地区中优先选择,有条件的省份可以扩大选择地区的范围。

“今年至少20%地县级政府开展三公经费公开从业”

财政部预算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各地公开的主体是负责编制预决算新闻的机构或部门。 各级财政部门是将本级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汇总公开的主体; 各部门是本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的主体。

另外,根据通知,各省内开展相关业务的时间必须一致,每年集中向社会公开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等复印件,大致每年10月31日前完成公开。

标题:“今年至少20%地县级政府开展三公经费公开从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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