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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日,财政部表示,自年8月1日起至年12月31日,对所有出境货物、运输工具、集装箱和其他法定检验检疫物免征出入境检验检疫费。
财政部、国家快速发展改革委日前联合下发了《关于免征出口商品检验检疫费等问题的通知》,确定了相关具体事项。 这项措施旨在落实日前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进出口稳定增长和结构调整的若干意见》,进一步缓解目前严峻的贸易形势。
通知指出,此次免征的出入境检验检疫费不包括出境人员预防接种和体检的费用,也不包括企业事业单位与出境检验检疫相关的商业性自愿委托检验和鉴定、出境检疫解决、动物免疫接种从业人员的费用。
各部委要求,各地区和有关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出口商品检验检疫费免征政策,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迟或拒绝执行。 各级财政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本通知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标题:“出口商品检验检疫费将免收5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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