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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广东分署表示,粤港拟从技术方面适度调整“一串多行”政策,对走私处罚或海关行政处罚2次以上旅客的3类人员限制签字,从根源上遏制“水客”走私。

在今年的广东“两会”上,广东省政协委员郑程、容冰提出建议,粤港联合研究对大陆居民“一签多行”签证进行必要的调整,以打击往返于深圳与香港之间的“水客”。

海关总署广东分署日前对上述建议表示,“一签多行”政策在促进粤港两地交流融合、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有不法分子利用“一签多行”从事“水客”走私活动的现象

海关总署广东分署表示,从维护“一签多行”政策的严肃性和延续性角度出发,国家有关部门正在共同开展调查协商,在重复“一签多行”基本政策的基础上,在技术上适当调整“一签多行”,便于广大旅客通关

据介绍,经海关总署商公安部,拟对以下三类旅客限制签名。 因走私被海关行政处罚两次以上(包括两次)。 在被走私处罚的旅客海关监督管理区抵制或者阻碍海关执法,由公安部门按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妨害公务罪或者故意伤害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旅客。

“粤港拟适度调整“一签多行”政策打击“水客”走私”

海关总署广东分署表示,粤港目前正在进一步增进双方之间的联系与合作,共同加强“水客”问题的管理,对利用“一签多行”政策从事走私活动的不法分子,一经发现,海关将会同公安部门依法予以严惩

经公安部批准,经国务院港澳办公室、国家旅游局等主管部门同意,深圳市于2009年4月正式启动深圳户籍居民多次赴香港个人旅游签注试点工作,即“一签多行”政策。 除公务员等国家登记备案工作人员外,深圳户籍居民可在一年内多次往返香港签注。

标题:“粤港拟适度调整“一签多行”政策打击“水客”走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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