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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征收继承税,再次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 此前据媒体报道,9月23日,国务院参事、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在一次讲座中透露,他撰写了征收遗产税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文件草稿。

“这是纯粹的学术探讨,与政府新闻发布无关,不能说是草稿写的。 ”当天晚上,刘桓在接受《每日经济信息》记者采访时表示,考虑到十八届三中全会在国家改革进程中的重要地位,“遗产税问题不可避免”。

刘桓表示,目前将比较遗产税的讨论,重点探讨是否征收、征收后的经济效益、法律可能性等几个方面。

征收遗产税是大势所趋。 “但是,目前税基的定义、判断、监控还面临技术障碍,既得利益群体的抵制也包括在内。 ’中央财经大学财经研究院院长王雍君告诉记者。

开征“步”渐近

继承税是指与财产所有人去世后留下的财产进行比较而征收的税。 最初的遗产税起源于古罗马帝国,距今2000年,现代意义上的遗产税则始于400年前。

征收遗产税的重要目的之一是不要过度集中财富。 在西方国家,贫富差距是普遍存在的社会问题,对此,政府征收遗产税进行管理。 并且可以平衡纳税人的心理,鼓励财富的自我创造,使上一代的财富差距在一定程度上不会持续到下一代人身上,有利于社会公平目标的实现。

“国务院参事称遗产税属学术探讨  开征时机未成熟”

今年2月,国务院批准了国家发改委等部委《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确定“讨论在适当时候征收遗产税的问题”。

今年3月,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收入分配研究院在北京发表了《遗产税制度及其对我国收入分配改革的启示》课题中期成果报告。 报告认为,无论是社会公平政策、增长方式的转变,还是贫富差距的缩小,推进遗产税改革的时机都已经成熟,条件也基本具备。

“国务院参事称遗产税属学术探讨  开征时机未成熟”

此外,记者整理资料发现,1950年通过的《全国税政实施要则》中,将遗产税作为征税对象的税种之一,但只限于当时的条件,不征税。

1994年的新税制改革将遗产税列为国家可能征收的税种之一。 1996年,全国人大批准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快速发展“九五”计划和年远景目标纲要》,纲要中提出“逐步征收继承税和赠与税”。

那么,未来是否征收,刘恒认为这需要平衡。 因为所有政策中,受益的受损者也有受益者。 游戏的良性循环过程仍然由严密的科学数据研究推动。

业界有争议[/s2/]

什么时候征收遗产税,机器是否成熟是非常重要的。 对此,业界也有不同的意见。

王雍君对《每日经济信息》记者直言,目前税基的定义、判断和监控还面临技术方面的障碍,定好征收时机等待考试。

从目前我国的养老模式来看,刘桓认为征收遗产税不符合现状,与美国以国家养老模式为主不同,我国以居家养老为主,少数人依赖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 此外,珠宝等财产在价值鉴定方面存在技术难题。

并且从学术探讨的角度来看,统计世界各国遗产税征收情况大体上呈萎缩趋势,并没有扩张。

因为,这个税负过高会导致资本财富流失。 这是国际大趋势。 专家表示,日后征收时,也可以选择适当的征收点和税率,征收点高、税率低,从而减少抵触情绪。

开征时期和应试观点的形成,是在前几天的莫干山会议上,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会长宋晓梓坦率地说的。 “前一阶段的北京师范大学收入分配改革研究院,做了遗产税的课题。 我们现在怎么条件不成熟? 不成熟就看有没有有钱人,我觉得条件成熟。 ”

“国务院参事称遗产税属学术探讨  开征时机未成熟”

对此,刘恒表示,从全球来看,我国存在一个有趣的现象,“中国富豪有低龄化的趋势”。 现在征收遗产税,还达不到活人的头上。 这并不容易根据富人的绝对数量决定是否征收遗产税,两者之间没有必要的联系。

刘桓预计,现在推出遗产税,不容易征收,会给公司房子带来一点压力。

标题:“国务院参事称遗产税属学术探讨 开征时机未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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