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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在药店购买处方药需要执业药师审查处方

国家、省有关部门相继出台处方药管理政策文件,进一步规范药品零售公司处方药的销售。 对普通市民来说,从药店购买处方药会比以前更方便吧。 怎样才能安全地购买处方药呢?

最近,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此在官网上发布了安全购买处方药的指导方针。

零售药店必须保留处方两年以上

根据市食药监局的指导:

一、客户本人应观察用药风险,客户到药店购买处方药时,应凭医生处方购买。 如果没有处方购买,即使药店违规销售药品,也会对健康构成很大的潜在风险。

二、处方药必须根据执业医生或执业助理医生的处方配制、购买、采用。

三、销售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的药店,应当配备执业药师或药剂师以上药学技术人员。

四、药品零售公司必须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严格执行药品分类管理规定,不得开始销售处方药。 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应分开放置在盒子里,并贴上自己的标识; 不得用销售方法购买药品赠送药品,也不得购买商品赠送药品。

“广州市:到药店购买处方药 要有执业药师审处方”

五、执业药师审查医师处方并签名后,应当根据处方正确配制药品并销售。 不得随意更改或代用处方。 有配伍禁忌或超量处方的,应当拒绝配伍、销售,必要时经处方医生订正或重新签名,可以配伍、销售。 零售药店必须将处方保留两年以上进行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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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在药店销售需要处方销售的处方药以外的处方药时,必须经过执业药剂师的审查,并记入处方药销售登记簿。 具体填写品种名称、批号、数量、时间以及患者姓名、年龄、性别、身份证号码、联系方法等新闻后可以销售。

药监局发现所辖药店未执行上述销售规范和要求,或有驻店执业药师不在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请保存证据,并拨打12345或12331举报投诉。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的区别

药监局表示,处方药是必须经过执业医生或执业助理医生处方才能配制、购买、采用的药品,非处方药品是无需医生处方就可以自行评价、购买、采用的药品。 处方药物在英语中称为prescription drug,ethical drug,非处方药在英语中称为nonprescription drug,在国外也称为柜台能买到的药物( over the counter ),简称otc 处方药和非处方药不是药品的本质属性,而是管理上的定义。 无论是处方药还是非处方药,都经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其安全性和比较有效性得到了保障。 其中非处方药主要是为了治疗各种客户容易自我诊断、自我治疗的常见轻微疾病。 进入药品流通行业的处方药,其相应的警示语必须被生产公司印在药品包装或录用证书上,以示醒目。 具体的复印件是处方药。 按医生的处方销售、购买、采用。 另外,没有otc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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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处方药的剂型为口服剂、外用剂、吸入剂、五官科制剂和腔用栓剂,不包括注射剂。 非处方药物外包装上有自己的标记,其图案为椭圆形背景下otc三个英文字母的组合。 我国公布的非处方药标识分为甲类非处方药的专有标识和乙类非处方药的专有标识,甲类为红色椭圆形底阴文,乙类为绿色椭圆形底阴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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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处方药物也不是可以自由采用的

监管者还警告,非处方药具有高安全性,潜在毒性低,不易引起蓄积中毒,正常剂量下不良反应发生率低。 或者有轻微的副作用,但患者可以自己察觉,可以忍受,停药后可以自行缓解。 由于有这些优点,患者们往往认为可以放心采用非处方药,绝对安全。 其实,这是安全用药的一大风险。 非处方药物安全性高,但只针对处方药。 非处方药物也是药物,具有药物的各种属性。 因为这个没开的药绝对不安全。 (文/周湘) )。

“广州市:到药店购买处方药 要有执业药师审处方”

原标题:广州:在药店购买处方药,需要执业药师审查处方

标题:“广州市:到药店购买处方药 要有执业药师审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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