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环境保护部等6个部委发布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以下称《细则》)。

这是国务院发布《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来的首次区域实施细则。 《细则》提出,经过五年努力,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山东)燃气质量明显好转,重污染天气大幅减少。 再经过五年或五年以上的长期,将逐步消除重污染天气,空全面改善燃气质量。

“京津冀治霾细则出台”

“要在未来十年消除重污染天气,非常不容易。 ”中国环科院副院长柴发合对本报记者表示,能否实现目标要看地方在多大程度上加大力度。

该地区大气治理的具体目标是,到年北京、天津、河北的pm2.5浓度全年下降25%左右,山西、山东下降20%,内蒙古下降10%。 其中,北京的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60微克/立方米左右。

《细则》提出,京津冀及周边地区不得批准在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船舶等生产能力明显过剩的领域新增生产能力项目。 北京、天津、河北、山东不再批准焦炭、有色、电渣、铁合金等新产能项目,山西、内蒙古(与京津冀相邻的地区)不再批准焦炭、电渣、铁合金等新产能项目 北京市不再批准劳动密集型常规制造业产能新增项目,目前正在逐步进行外部转移。

“京津冀治霾细则出台”

在淘汰落后的生产能力方面,《细则》也提出了严格的要求。

到年底,北京调整退出高污染公司1200家的天津行政区内钢铁生产能力、水泥(熟料)生产能力、燃煤机组装机容量分别控制在2000万吨、500万吨、1400万千瓦以内; 河北钢铁(行情、问诊)产能压缩淘汰6000万吨以上; 山西省钢铁生产能力落后670万吨,压缩焦炭生产能力落后1800万吨; 内蒙古因淘汰水泥造成的产能落后459万吨; 山东焦炭生产能力控制在4000万吨以内,并全年炼铁生产能力2111万吨,炼钢生产能力2257万吨,钢铁生产能力压缩在1000万吨以上,控制在5000万吨以内。

“京津冀治霾细则出台”

《细则》也提出了该地区燃煤费用控制目标,截至2000年,北京市减少原煤1300万吨、天津市1000万吨、河北省4000万吨、山东省2000万吨、燃煤费用8300万吨。

对此,环境保护部污染防治司副司长汪键解释说,没有向山西和内蒙古提出煤炭净减少的要求,是因为有必要向整个京津冀地区供电。

秋冬季节是雾霾频发的季节,《细则》要求到年底,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建立健全区域、省、市联动应急反应体系,实行联防联控。

在9月18日召开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实务会议上,环境保护部与6个省区市人民政府在会上签订了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

标题:“京津冀治霾细则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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