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表示,将公司内部控制规范提高到《企业法》水平,将进一步有助于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整理
日前,财政部发布了《我国上市公司年实施的公司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状况拆解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报告》建议在修改和完善《会计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时,增加内部控制的相关条款,提高内部控制要求的法律水平,进一步确定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应将公司内部控制规范相关条款纳入《企业法》,提高内部控制制度的比较有效性。 必须承认,此前财政部等五部门联合发布的《公司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公司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等政策,实现了我国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建设的重大突破,但这些政策的法律规范效率不高。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内控制度跨越财务会计制度和企业治理制度两个板块,勾结公司治理经营的各个环节,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 这是因为将公司内部控制规范提高到了《企业法》的水平,从而进一步有助于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整理。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会计部主任贾文勤日前在公司会计准则制定实施中,越来越应该听取市场主体的意见,不仅应该听取上市公司的意见,还应该充分考虑中国资本市场的实际,在当前准则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时,全面判断,符合中国国情
标题:“财政部:提升上市企业内控要求法律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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