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瞩目的“1129”特大跨境电信系列诈骗案近日在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法院、姑苏区法院、吴中区法院、工业园区法院作出集中一审判决,129名被告因诈骗罪分别被判处15年至1年6个月有期徒刑。
年11月29日,苏州市某投资企业财务经理沙遭遇电信诈骗,损失1260多万元。 警方跟踪发现,泰国、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等6个国家以及位于大陆和台湾的庞大跨境诈骗集团,对大陆30个省份进行了电信诈骗。
审判结果显示,林某被告、许某被告、朱某被告、兰某被告、万某被告等129人,从年11月至年5月,分别在国外多处冒充中国法院、检察院、公安、邮政等工作人员,直接通过电话泄露给被害人虚构的个人新闻,或泄露资产 其中,被告林某等6人涉案诈骗苏州市某企业财务经理沙某1起,涉案金额1260多万元,许某、朱某等涉案诈骗金额1300多万元。
审判认为,被告人林某、许某、朱某、兰某、万某等与他人一起诈骗公民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属于共同犯罪。 其中,林某积极实施犯罪行为,起首要作用,主犯许某被告、朱某被告、兰某被告等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为从犯。 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林某15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的被告人徐某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万元的被告人朱某13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人民币9万元的被告人兰某10年6个月,罚金人民币7万元
在集中宣判的该系列案件的其余14起案件中,被告人分别因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至1年6个月,并处相应罚款。
电信诈骗是利用网络、新闻、电话等技术手段实施的高科技智能化犯罪,起源于国外,2005年前后入侵我国,迅速蔓延全国,近年来国内发生了多起这样的特大事件。
标题:“苏州宣判特大跨境电信诈骗案 129名罪犯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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