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讨论《预算法》的性质、法律定位和基本点后,提出如下认知:首先,本次《预算法》的撰改,

本文讨论《预算法》的性质、法律定位和基本点后,提出如下认知:首先,本次《预算法》的撰改,基于预算公开透明、法制预算、完善和详细的优势要求,在已有的草案中体现的多项进步,值得肯定和支持。其次,本着实事求是的大体上,基于中国的国情和配套改革的渐进,《预算法》本次也只能采取有限撰改的大体上,追求有限目标,包括通过授权立法的方法构建预算法律制度的多层次结构。再次,基于立法技术和基础研究方面的原因,修正案草案二审稿还存在一点可考虑的修正文案,特别是关于地方债的文案理应恢复一审稿的正面表述解决方法。

标题:“预算法修正案应确定规范与约束地方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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