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3日获悉,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实施领导小组日前发布《关于银行领域金融机构增加融资投入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快速发展的指导意见》,对银行贷款实施“主办银行制度”,限制了公司融资银行机构的数量、融资总额,过多的银行贷款
“至今为止,许多公司都处于危险之中。 其中许多人活在银行里“死”。 温州市金融办公室主任张震宇说:“许多银行向一家公司贷款,导致一点点公司过度融资,没有用武之地却胡乱投资,刚盈利时遭遇管制,被抽走了资金。” 作为他的例子,温州有一家公司的产值几千、几万,但有20多家银行贷款,“融资几亿,最后不回去。 ”。
指导意见指出,主办行是指公司开设基本结算账户的银行领域金融机构。 主办单位对该公司的贷款大致在公司贷款总量的50%以上,或公司产值的0.75倍以上。
然后,指导意见限定公司贷款银行机构的数量。 新贷款公司获得贷款的银行领域的金融机构不得超过以下总数。 集团公司不超过6家,中型以上公司不超过4家,微型公司不超过3家。 银团合作贷款不受此限制。
除了控制贷款银行数量外,指导意见还限定了贷款总额。 各银行领域的金融机构对新公司的贷款额大致不超过该公司上年度产值的1.9倍或当年产值的1.6倍。 贷款公司的余额已经超过这个标准的,应当与公司协商,或者在地方政府部门的指导下,逐年降低倍数,在1.6倍以内恢复。
但是,如果公司在生产过程中确实需要增加贷款,年内可以适当放宽贷款与产值的比例,但年末贷款余额应恢复到合理水平,严禁贷款银行借机提取贷款或注销贷款。
标题:“温州防过度信贷:中小企贷款银行不得超4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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