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0月10日,北京有望在集中供暖的民用建筑中逐步实施热计量的收钱管理。 已完成节能改造的城市居住建筑,居民可以自主调节室内温度,节约取暖费。

9月底公布的向社会征求意见的《北京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草案)》中规定,北京市将实施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管理,逐步实行集中供热的民用建筑热计量取钱管理。

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有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老化住宅抗震节能改造包括年后业务复印件更换节能窗、外墙屋顶保温、单元门更换、楼宇供热和水力平衡装置安装,年后(十二五)期)节能改造新增室内供热和温控装置

据介绍,热计量改造的第一个拷贝是安装楼房、家庭内的热计量装置和温控装置。 室内散热器设有温控阀和分户热计量装置,冬季供暖时居民每个房间采用不同的时间情况,通过调节温控阀可以调节室内温度。 实施热计量收钱后,可以节约采暖费的支出。 热计量的改造费用不需要居民承担。

“北京拟实行热计量收钱管理”

从2007年开始,北京市组织城市非节能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到年底将有4660万平方米、约78万户居民住宅进行节能改造。 按照2500年和2011年两年改造的2500万平方米居住面积计算,全市每年可节约采暖能耗25万吨标准煤,二氧化碳减排约56.5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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