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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本社北京8月22日电商务部网站22日发布消息,国务院近日正式批准设立中国(上海)自
总部北京8月22日,中国商务部网站22日宣布,国务院近日正式批准设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试验区范围涵盖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洋山保税港区和上海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4个海关特别监管区域,总面积28.78平方公里。 建设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是顺应全球经贸快速发展的新趋势,实行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术的重要措施。 首要任务是探索我国对外开放的新途径和新模式,加快向政府职能和行政体制改革的转变。 建设中国上海自贸试验区,有助于培育中国面向全球竞争的新特征,与各国合作构筑快速发展的新平台,拓展经济增长的新空区间,打造中国经济的“升级版”。 今年上半年,商务部、上海市人民政府在与国务院有关部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草案)》,并报国务院批准。 主要文案包括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积极探索投资管理模式创新、扩大服务业开放、加快贸易快速发展方式转变、深化金融业开放创新、建立与试验区相适应的监管等制度环境等。 7月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大致通过了该方案草案。 为了加快中国(上海)自贸试验区政府职能转变,探索外商投资负面清单管理,创新对外开放模式,国务院已经督促全国人大常委会在试验区审议和决定部分法律规定的行政审批和若干事项。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将在完成相关法律手续后公布。
标题:“国务院批准设立上海自贸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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