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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0年代

提倡“晚、稀、少”

1978年

中央确定“提倡一对夫妇生孩子数量一人,最多两人”

1980

中央提出“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

1982年

中央建议照顾农村独生女生两个孩子

1984年

中央表示:“对农村继续保持控制,把坑开大一点,按照规定的条件,经过批准,可以生两个孩子; 坚决阻止大坑,就是严禁超计划的两人和多人生育。 ”

1988年

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指出:“农村部分群众确实有实际困难,包括独生女在内,要求生两个孩子的,经批准可以每隔几年生第二个孩子。” 现行的生育政策基本形成

放弃“两个人独处”

(夏杨董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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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历年计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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