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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国家的“托市粮食”收购政策空买空卖28亿斤粮食

最近,检察机关在中储粮河南省分企业系统挖出110只“硕鼠”,利用国家“托市粮食”收购政策,空以空买入“回环粮食”28亿斤,骗取国家粮食资金7亿多斤。

在办案期间,河南省检察院不断收到中储粮河南分企业的相关通报资料,目前正在调查110人。

国家粮库成为“天下之家”

2000年9月储粮河南分企业成立后,年12月9日被检察机关查处,李长轩担任河南分企业总经理12年,河南分企业已成为李长轩的“天下”。 经检察机关核实,李长轩受贿1407.9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详893.6万元。 妻子和情妇也成为共犯,分别被判处7年和8年徒刑。 另一位情妇,中储谷河南分公司前副总经理杨宏杰因涉嫌贪污有上千万元在等待审判。

“骗7亿 中储粮河南百人涉案”

判决书中列举了李长轩收受65人贿赂的事实。 其中最突出的是,25名受贿人是中储粮河南省企业所属各市、县直属粮库的负责人,逢年过节用公款行贿,贿赂总额超过300万元。

习惯收“过节费用”的李长轩,从部下的粮库“借钱”也像拿自己的钱一样。 答卷显示,2002年、2007年,李长轩用个人钱向张怀君借了80万元。 李长轩只还了20万元,剩下的60万元都由张怀君从下属企业报销。

28亿斤的“回转粮食”骗取7亿资金

从2006年开始,为了保护农民种植粮食的积极性,国家出台了“供应市场的粮食”收购政策。 也就是说,在市场粮食价格低的时候,国家以高于市场价格的“市场价格”收购农民手中的粮食。

承担国家粮食战术储备和粮食价格控制市场稳定两大重任的中储系统,承担着委托本市收购粮食的任务,且享受国家特别的政策优惠。 也就是说,每收购一吨“托市粮食”可以获得收购手续费50元、保管费86元、陈粮换售手续费30元、差额补贴。 中储粮河南分企业将这一优惠政策作为个人谋利益的工具。

“骗7亿 中储粮河南百人涉案”

按照惯例,每年收购新粮之前,粮库要轮换陈粮,卖陈粮,空出库容储存新粮。 食品库负责人和食品商打通了,食品商办理购买陈粮的手续,并不是真的要买; 收购“托市粮食”时,粮库伪造了农民收购粮食的发票。 检方在搜查中发现,一些粮仓有成箱的农民身份证复印件,专门用于伪造收购证件。 这样,进入会计报表后,粮库赚取了国家每吨166元的手续费和巨额粮食差价补贴,但实际上在这种虚假交易中,粮库的陈粮并未原地动用,“上市粮食”也没有被收购。

“骗7亿 中储粮河南百人涉案”

根据河南省检察机关的调查,中储粮河南分企业的51个下属粮库中,至少有35个是“循环粮食”。 据悉,河南省各直属粮库“周转粮”28亿斤,总价值28亿多元,直接骗取的国家粮食资金超过7亿元。

“损库涨库”是惯用手段

据调查,中储粮河南分企业至今粮食储存点的70%是租赁公司和民营粮食商的仓库。 让一小撮粮食经营者大举行贿,让自己的粮仓参加“托市粮食”收购代理业务,赚取国家粮食收纳补贴。 张怀君从直属仓库挪用公款230万元作为与李长轩建仓的个人入股资金,每年分红20万元。 事件发生时,两人各得120万元红利。

“骗7亿 中储粮河南百人涉案”

河南省的粮食储存系统曾经有4200多家代理仓库,由于监管不严,部分粮食仓库粮食收购入库时短缺1斤2斤,在储存中被盗出售等造成的损失库存非常普遍。 漯河直属仓库下的储藏库,每年3万吨6000万元的小麦被盗出售。 根据河南省检察院反贪局掌握的情况,全年,中储粮河南分企业下属各粮库亏损库总数达到26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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