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行情、问诊)北京8月12日电财政部消息,从明年秋季学期开始,研究生一般奖学金调整为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学生每人每年10000元以上,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学生每人每年12000元,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学生每人每年6000元以上。
为了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根据《财政部国家快速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19号〕的精神,财政部、教育部制定了《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根据《办法》,高校必须每月将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发放到符合条件的学生手中。
根据《办法》,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用于资助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补助研究生的基本生活支出。 接受资助的研究生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根据《办法》的规定,直博生和不授予招生简章中间学位的本硕博、硕博连学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阶段明确身份参与国家助学贷款发放。 在攻读硕士学位阶段进入以硕士研究生身份颁发国家助学金的博士学位阶段以博士研究生身份颁发国家助学金。
《办法》还规定,研究生在学制期间内因出国、疾病等原因办理学籍保存或休学等手续的,暂停向研究生发放国家助学贷款,恢复学籍后再发放。 超过学制年限的延期毕业生不再享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本法自每年9月1日起施行。
标题:“财政部:2014年起研究生每年最少可领6000元补助”
地址:http://www.s-erp.net//sdcj/265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