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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公司职工养老金“双轨制”一直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近日表示,两者迟早会“合并”。 养老金“并轨”的瓶颈到底在哪里,如何才能突破?

“并轨”不容易害怕待遇下降

20世纪90年代,为了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要求,国家在公司建立了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现了从公司保障向社会保险的转变。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相对滞后,总体上仍在实施机关退休养老制度,由此产生了养老“双轨制”。

“待遇降低的改革肯定难以推行”

“‘合并’的最大瓶颈是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担心待遇下降。 ”社科院世界社会保障中心主任郑秉文指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自觉不低,也不是国家决心不充分,待遇低下的改革肯定难以推进。”

“双轨制”形成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后,按退休前工资的一定比例发放,导致工作人员工资增加。 大多数退休人员的退休金通常在退休前工作文件工资的70%以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大多在80%以上。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褚福灵推算,2005年公司职员养老金替代率降至47.94%水平后,一直处于45%左右的区间,退休金为退休前工资的45%。

北京大学国家快速发展研究院近日发布的《中国健康与养老跟踪调查》显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中位数为24000元,公司养老保险金中位数为18000元,两者差距明显。

“不能单独改革”

“‘双轨制’迟早会统一,但需要完善顶级的设计。 ”胡晓义对总公司记者说:“在一些地方,个人也付了费,但是机制不畅,结果又回来了。 但是,我们这次一定要努力使改革成功。 不能做“半生不熟的饭”。 我中途回来了。 ”

“待遇降低的改革肯定难以推行”

清华大学教授杨燕绥也指出,只有进行养老制度顶层的设计、结构调整,才能从根本上弥补这一差异。

郑秉文认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必须一起进行,不能单独进行改革。

郑秉文说:“如果单独提高事务所人员的退休金替代率,就等于建立了新的制度,也就没有变更。”

胡晓义特别强调,“合并”不是简单地“纳入”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制度到公司养老保险制度中,而是朝着共同的方向进行改革和推进,最终废除“双轨制”。

郑秉文建议,事业单位养老制度改革应补充职业年金,避免待遇水平下降。 然后,事业单位将与公务员养老制度一起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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