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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正在审议的《河南省公司工资集体协商条例(草案)》要求职工一方和公司依法就公司工资分配制度、分配形式、收入水平等劳动报酬的若干事项进行平等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如果没有正当理由总是以唯一的方案或者角度拒绝对方合理的意见和主张,情节严重的,劳动行政部门可以对该公司处以2000元至20000元的罚款,对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可以处以1000元至10000元的罚款。
标题:“河南或将规定公司不涨工资 最高罚款两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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