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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央行)向人民币国际化道路又迈进了一步。

7月10日,央行网站发布《关于简化中国人民银行跨境人民币业务流程及完整相关政策的通知》(下称《通知》),指出经常开展的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银行卡人民币账户跨境清算业务、境内非金融机构的人民币境外汇款业务和境内非

“央行全面松绑人民币跨境采用”

《通知》将于7月5日起实施。

其中,对于经常项目下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根据通知要求,国内银行根据“了解你的客户”、“了解你的业务”、“职称评审”三项,公司(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公司要点监管名单内的公司除外)提交的业务证明。

另外,公司频繁需要自动存入人民币结算资金时,国内银行可以先为此进行收款,然后进行相关贸易的真实性审查。 另外,央行表示将鼓励国内银行开展跨境人民币贸易融资业务,国内银行可以开展跨境人民币贸易融资资产跨境转让业务。

“央行全面松绑人民币跨境采用”

顺便说一下,并不局限于在人民币跨境录用中满足贸易结算的诉求,更多的跨国公司更愿意采用人民币为内地分支机构提供资金和股东贷款。 央行昨天支持了国内非金融机构人民币侨汇业务。

海外汇款是指国内母公司向海外子公司贷款的行为,具体方法可以由母公司直接汇款,也可以通过商业银行进行委托贷款。

根据《通知》,境内非金融机构可以向境内银行申请办理人民币侨汇结算业务。 具有股权关系或由同一母公司最终控股且一个成员机构行使地区总部或投资管理职能的境内非金融机构,可以采用人民币资金池模式向境内银行申请开展人民币资金池境外放贷结算业务。

“央行全面松绑人民币跨境采用”

从去年12月开始,上海成为全国唯一试点人民币资金池境外贷款业务的城市。

对银行卡人民币账户跨境清算业务,根据《通知》,银行卡人民币账户内交易的跨境清算业务,应当由在境内设立的具有人民币业务资格的银行卡清算机构通过境外人民币业务清算银行或境内代理银行渠道办理。

另一方面,关于境外发行债券,根据《通知》,境内非金融机构可以按规定向境内银行申请开设人民币专用存款账户,特别是用于存放经人民银行同意从境外汇出的发行债券募集资金。

《通知》发布之际,近期许多央行官员就推进人民币跨境录用发表了一系列积极表态。

7月5日,在国务院信息办公室的简报中,央行金融市场司司长谢多指出,有必要研究如何进一步拓宽人民币外流渠道,提高境外人民币流动性。 随着人民币海外诉求的上升,必须研究如何满足海外机构主体对人民币资金的诉求。

标题:“央行全面松绑人民币跨境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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