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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0日,在全国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政策法规和指导监督工作座谈会上,总部电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黄淑和全国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政策法规和指导监督工作座谈会上指出,未来3年,全国省所属国有要点公司将加快完善的公司总法律顾问制度,推进监管公司全面设立总法律顾问,总法律顾问专任率和法律顾问资格保留率均为70%

“国资委:省属国有要点公司须设立总法律顾问制度”

黄淑和表示,在省属国有要点公司中全面建立总法律顾问制度的同时,进一步扩大该制度涵盖的公司范围,即使是规模大、国际化程度高的重要子公司也要积极推行该制度,大力推进总法律顾问的专职化、专业化,取得执法相关资格证书

“国资委:省属国有要点公司须设立总法律顾问制度”

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初步统计,全国省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督管理的906家出资公司中,建立总法律顾问制度的有478家,占53%。 目前,山东、山西、重庆等11个省市中,省级国有要点公司已经建立了总法律顾问制度。 其中,江西、湖南等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还组织总法律顾问的年度述职,进行审评; 北京、山东等地的总法律顾问制度已经开始延伸到重要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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