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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10月15日,为了积极稳妥地解决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船舶等领域产能过剩的矛盾,指导其他产能过剩领域的解决工作,国务院近日印发了《解决产能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这是新时期政府统筹稳定增长、调整结构、促进转型、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的又一重要举措。 《指导意见》指出,通过5年的努力,在解决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船舶等领域产能严重过剩矛盾方面取得了重要进展,这些领域产能规模基本合理,快速发展质量明显改善,长效机制初步

“国务院发布指导意见 明确化解产能过剩矛盾8项任务”

《指导意见》强调,尊重纪律、分工施策、多管齐下、标本兼治总的来说,要大力加强宏观调控和市场监管,坚决遏制生产能力的盲目扩张。 着力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完善政策,分别“消化一次、转移一次、整合一次、淘汰一次”过剩产能。 大力创新体制机制,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产业结构转型和高度化。

“国务院发布指导意见 明确化解产能过剩矛盾8项任务”

《指导意见》基于领域优势,提出了分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船舶等领域实施政策的意见,明确了目前解决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8项主要任务。 一是严禁建设生产能力新建项目,对建设中的违规项目进行分类妥善解决。 二是全面清理整顿已建成的违规生产能力,加强规范化和准入管理。 三是坚决淘汰落后产能,有序退出产能。 四是推进公司兼并重组,优化产业空之间的布局。 五、努力开拓国内是有效诉求,着力改善诉求结构。 六是巩固国际市场,扩大对外投资合作。 七是突破核心技术,加强公司管理创新,增强公司创新驱动的快速发展动力。 八是创新政府管理,营造公平环境,完善市场机制,建立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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