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信息与新闻摘要》报道,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日前发布《关于好年份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系统监督管理公司员工薪酬调查工作的通知》,首次将央企员工“工资外收入状况”纳入调查范围。 13-08-23信息和新闻摘要全文>; >; ; >; ;

“国资委将央企职工工资外收入情况纳入薪酬调查范围”

国务院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研究中心竞争力部部长许保利表示,“工资外收入情况”包括职工福利性收入、补充养老保险费(公司养老金)、补充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各种商业保险及其他方面等复印件。 这些复印件至今未纳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的统计和规范管理

“国资委将央企职工工资外收入情况纳入薪酬调查范围”

许保利:“这部分收入不在你的工资里。 但是,已经成为你的收入了。 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角度来说,都是你从表中看到的。 但是,其他一定不知道。 情况清楚的话就会有评价。 它们是合理的,它们是不合理的。 下一步可以制定、改革和调整规范。 ”

“国资委将央企职工工资外收入情况纳入薪酬调查范围”

2007年以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基本上每年调查一次国有公司的薪酬情况,但过去几次的调查结果没有对外公布。 对此,中国公司研究院院长李锦认为,公开透明央企薪酬分配情况是央企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

李锦:“这次的发表引起了很大的反响。 中央强调“太阳光导演”。 “阳光监管”可以从中央企业的阳光化报酬开始。 首先是太阳能化公开,其次考虑公平,实现制度化。 公开是当前改革的关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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